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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1月政府重点工作未完成事项的通报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0-0025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02-05 10:38 成文日期: 2020-02-05 10:38
发布文号: 第5期 公开目录: 执行公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根据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现将2020年1月份政府重点工作未完成事项通报如下。

一、完成飞地园区标准化厂房消防设施二次验收。

责任单位:县飞地办

完成情况:标准化厂房消防设施已完成第三方评估,正在申请验收。

承诺时限:2月底前完成标准化厂房消防设施二次验收。

二、制定《河道砂石统一经营管理方案(草案)》,报市审定备案。

责任单位:县农水局

完成情况:《河道砂石统一经营管理方案(草案)》已拟定,待召开会议研究后报市审定备案。

承诺时限:2月底前报市审定备案。

三、完成库底林木清运处置。

责任单位:县库区移民工作站

完成情况:库底林木清理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林木清运。

承诺时限:3月底前完成库底林木清运处置工作。

对于以上事项,各责任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落实。未按时完成的事项,将依据《差错登记管理办法》实施差错登记。

宁陕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