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宁陕县信访局关于恢复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

作者:县信访局 来源:县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0-03-16 16:04 【打印本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省、市信访局和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宁陕县信访局决定,从2020年3月18日起,恢复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逐级走访。面对疫情防控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来访群众要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请确需通过走访形式反映诉求的群众,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就地就近就便逐级反映问题,各镇和各部门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来访群众要加强个人防护,来访过程中必须正确佩戴口罩,人员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严防疫情传播扩散。到接访场所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扫二维码出入,未正确佩戴口罩和未扫码的,一律不得进入接访大厅。

三、自觉维护来访接待秩序。来访群众不得在来访接待场所及周边聚集和逗留,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接访过程中,请来访群众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5人以上来访反映同一诉求的,要按照《信访条例》规定推选代表参与接谈,随同来访的其他群众请自觉离开并返回当地。

四、提倡通过网络信访和来信方式反映诉求。网络信访方便快捷,能够有效避免人员相互接触感染疫情,提倡广大群众采用网络信访和来信方式反映诉求,方法如下:

1、网上反映投诉:访问安康市宁陕县网上信访平台(http://xfonline.shaanxi.gov.cn/index.cmd?xzqhdm=610923&djjgdm=61092300000000446);

2、来信反映投诉: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长安东街1号,宁陕县信访局收,邮编:711699。


宁陕县信访局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