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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0-0119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03-15 16:37 成文日期: 2020-03-13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20〕13号 公开目录: 宁政办发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陕县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3日


宁陕县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切实稳经济、拓岗位、兜底线,促进比较充分就业,根据中、省、市关于“六稳”工作以及开展职业培训的决策部署,现就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落实就业优先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积极援企稳岗,扶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万人,新增公益岗位200个,组织开展技能培训2000人次以上,创业培训500人,扶持创业300人 ,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000万元以上。巩固提升就业扶贫成果,贫困劳动力就业达70%以上,5334户有劳动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至少一人就业。

二、工作重点

(一)紧盯重点就业群体

1.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精准掌握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开展各类就业服务,提高我县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率。稳步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和“青年见习三年计划”,将青年见习计划对象扩大到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及以上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时间延长为最多不超过12个月,确保有见习意愿的青年都能获得见习机会,享受见习政策,组织青年见习80人以上。认真落实《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安办发〔2018〕15号),多渠道开发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工作岗位,加大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扶持力度,健全保障机制,激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2.精心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施“春风行动” “产业大招工”“就业援助月”等活动,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服务,增强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稳定性,提高农村劳动力有组织输出程度,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6万人。加强苏陕劳务协作,与江苏金坛、山东胶州、安徽宣城建立用工联动机制,组织贫困劳动力有序外出务工。把“村级劳务扶贫服务公司”打造成指导贫困户精准转移就业、农产品精准销售、产业发展及扶技扶志培训的有效载体。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镇)

3.统筹做好贫困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聚焦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加大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就业援助帮扶,为援助对象量身定制个性化就业援助。通过组织劳务输出、就地就近就业、返岗务工、自主创业等方式确保全县5334户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每户至少一人就业。严格执行《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规定,2020年新增公益性岗位200个,全县公益性岗位累计达到1000个以上,对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实施托底安置。强化公益性岗位开发监管,及时落实补贴策,完善正常退出机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镇、县扶贫局)

4.加强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做好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工作,常态化开展政策宣传、技能培训、就业推介、职业指导等。结合实际合理编制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履行接受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确保依据安置计划落实退役士兵就业岗位。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为工作年限。落实好公务员招录、企事业单位招聘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倾斜政策,支持及时就业。(牵头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民政局)

5.增强返乡农民工就业服务针对性。强化就业创业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农民工返乡3个月内向每人提供不少于3条就业岗位信息,帮助其尽快就业;支持组建返乡创业协会,扩大返乡农民工创业“朋友圈”,引导开展创业互助。开发产业就业岗位,鼓励新型经营主体承接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项目,开展职业农民培育,促进返乡就业;返乡农民工在养老护理家政行业就业的,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返乡后超过6个月未转移就业的农民工,在当地就业扶贫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园区)、新社区工厂就业的,比照贫困劳动力享受吸纳就业优惠扶持政策。后两项政策执行到2020年12月31日。(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镇,县财政局、县农水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

(二)激发创业创新活力

1.培育壮大创业主体。综合运用各类扶持政策,鼓励发展创业示范基地、就业扶贫基地、孵化基地、农民创业园区,吸纳农村劳动力入园就业创业;鼓励支持农村劳动力主动参加创业培训,切实帮助创业者提升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支持各镇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落实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等政策;每镇至少培育一家就业扶贫基地,落实各项奖补政策。开展标准化创业中心创建工作,优化创业孵化服务功能,打造优质创业平台,提升创业服务效率和质量。(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各镇,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2.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放宽创业担保贷款条件,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创业明星、巾帼建功、双学双比等荣誉称号人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以及信用乡村推荐的创业人员,原则上可免除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手续;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创业人员和小微企业,可继续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不超过3次,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000万元以上,实现应贷尽贷。完善创业补贴政策,将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从每人3000元提高到5000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市场化创业服务机构每扶持1名创业者成功开办网店的,给予2000元一次性创业服务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支持返乡创业,2020年底前,返乡农民工在本县初创的创业实体,按其场地租赁费、水电费的50%给予补贴,年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农民企业家回本县创办企业投资100万元以上的,享受招商引资相关政策。返乡农民工创办符合环保、安全、消防条件的小型加工项目,允许在其宅基地内从事生产经营。(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镇,县财政局、县经贸局)

(三)提升劳动力就业能力

1.强化职业培训就业导向。坚持职业技能培训与产业发展结合、与市场接轨、与农村劳动力意愿衔接,认真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培训生活费和交通费补贴以及鼓励各类合法合规教育培训机构开展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等政策,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大线上技能培训工作力度,确保有培训需求的农村劳动力至少接受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通过“送培训下乡”“集中培训”“校企合作”“订单培训”等方式,将各类培训办到村组、进到家庭、服务到人,采取教学实训方式让农村劳动力学有所获、学有所用。(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镇,县财政局)

2.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以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贫困劳动力等为主要培训对象,发挥企业、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的培训主体作用,实行职业工种(项目)、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清单制和培训信息实名制管理,分类落实培训补贴,2019- 2021年开展补贴性培训5000人次以上,用足用好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创新培训方式,支持校企合作,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优化技能人才结构,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镇,县财政局、县经贸局)

(四)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1.规范认定困难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安人社办发〔2019〕109 号)要求,引导符合条件企业单位申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促进企业降本增效,防范失业风险,稳定就业岗位,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2.大力拓展就业空间。全面落实《安康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安政办发〔2019〕27 号),确保我县参保企业社保缴费费率下降,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至2021年,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延期3个月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业务。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可按照企业缴纳部分70%予以补贴返还相关社保;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给予以工代训补贴;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企业,按政策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切实减轻企业生产经营和人员成本支出负担,增强企业吸纳就业能力。(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五)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1.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八个一”体系和标准化创业中心建设,推进创业就业平台到镇村,打造就业载体到社区,形成统一规范的基层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对100户以上的易地搬迁社区建立“就业社保服务站”,统筹做好搬迁群众稳就业、社保、社区管理和服务社区工厂工作,打造农村就业“30分钟服务圈”。县搬迁办负责落实办公场所、各镇负责人员聘用。(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镇,县搬迁办)

2.推进就业管理与服务全程信息化建设。推进公共就业信息系统网上办事办公平台应用,提高创业就业服务经办水平,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全程信息化,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事项“一门、一窗、一网、一次”办理, 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镇)

三、工作要求

1.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压实稳就业责任,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做好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各项工作,确保全县就业局势稳定。县人社、发改、财政、教体科技、经贸、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扶贫和金融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工商联等群团组织要依据职能分工,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作配合,狠抓政策落实,有效稳住就业大局、稳定社会预期。

2.加强考核督查。将稳就业工作纳入各镇和县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化目标任务、政策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资金投入、群众满意度等指标,层层分解,督促落实。县人社局、县政府督查室要对就业创业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不履行促进就业职责的成员单位或相关部门,县政府将严肃问责。

解读链接:http://www.ningshan.gov.cn/Content-21441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