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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2019-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方案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0-0159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03-19 17:28 成文日期: 2020-03-18 00:00
发布文号: 宁农水发〔2020〕33号 公开目录: 管理公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宁陕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宁陕县2019-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宁陕县2019-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宁陕县财政局

2020年03月18日


宁陕县2019-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方案


为加快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确保培育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安农计财〔2019〕26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围绕中省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要求,以培育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目标,以服务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和促进农民职业化为导向,紧扣“精准、规范、创新、提升”四个关键节点,攒劲用力,落实“两个精准”,创新培训机制,拓宽培育渠道,为全面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提升特色现代农业建设水平,推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任务提供人才支撑和劳动力保障,通过职业农民帮扶引导、示范带动,为实现整村脱贫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认真实施职业农民培育计划,全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50人。其中由县农广校负责组织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00人,选定一个职业农民实训基地组织培训职业农民50人。

三、培训时间

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

四、主要内容

(一)教育培训

围绕中省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要求,紧扣“培训、认定、指导、帮扶”四个关键环节,以“全面、系统、综合”为培训原则,创新培育路径和方法,全面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

1.培育对象。由农民自愿申请或镇村组织推荐(未经认定持证学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55周岁,以农业生产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民,重点培育贫困村的种养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等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或具有一定农业生产条件并有发展种养产业积极性的产业脱贫贫困户。

2.培训内容。紧紧围绕我县“林果、药菌、特色养殖、有机种植”四大主导产业,择优开展全产业链职业农民培育,按照产业链主要环节分类型开产培育,精准确定教育培训内容,加强培育对象乡村振兴、职业道德素养、团队合作精神、绿色发展理念、信息化应用等综合素质培养,强化农业科技应用能力和创新创业发展能力,提升品牌创建、市场营销等现代农业经营管理能力的学习培训。

3.培训方式。培训坚持理论教育和实践教学相结合,技能培训和家庭经营相结合,教育培训和指导扶持相结合的模式,既按照农民教育培训基本规范要求,又尊重农民的生产生活习惯。培训时间实行“农学结合”分段培训,按关键环节划分培训阶段,紧密结合农时季节组织实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交叉进行,促进学用结合和学习、生产“两不误”。培训方式主要以“固定课堂”“流动课堂”和“田间课堂”为主,以网络培训式“空中课堂”为辅相结合等方式,开展系统全面培训,基本达到与初级职业农民相对应的资格标准,并具备所需的专业技能。

4.培训师资。坚持内拓与外引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请进来,派出去学习的方法,不断提高师资教学管理水平,一是积极聘请各类农业技术专家和技术人员以及优秀农村乡土人才(农业农村能人),充实完善培育师资库,着力打造一支热爱农民培训、了解农民需求、培训经验丰富的“双师型”专兼职教师队伍,进一步夯实培训基础,提高培训实效。二是聘请高校和科研单位的教授、专家以及职业农民,熟悉三农、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经过知识更新的专业人员作为培训师资,组成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团队,形成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指导教师队伍。由县培育办发放聘书,对聘请的授课教师按实际讲课时间发放讲课费,讲课费参照《宁陕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执行。外请专家教授根据市场行情酌情发放,由农广校负责记好考勤,从培训费中列支。

5.教材配备。采取选购中、省培训教材与本地开发编写印制教材相结合的原则,为开设每个专业每位学员配发至少4本公共课和2本以上专业课教材,做到公共课、专业课、实践课教材能够满足学员培训需要,确保学员培训教材全覆盖。

6.考核管理。培训结束后,采取“操作为主、理论为辅”的形式,对受训农民在完成云上智农APP的注册和评价后进行考试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并记入相应的学分。鼓励考试合格学员积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农民技术职称。通过专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农民技术职称评审“三结合”方式,全面考核评价培训效果。

7.档案管理。建立培训档案登记制度,县农广校落实专人全面负责做好职业农民一人一档工作,建立规范统一、信息完整、内容真实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档案(包括电子档案),作为考核培训效果的重要依据之一。充分利用省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电子及纸质职业农民档案,强化培训、考核、发证、质量控制等环节管理,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按时上报上传各培育阶段、培育环节信息资料。

(二)认定管理

1.资格认定。按照省、市、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分产业和行业确定认定条件和标准,实行省、市、县3级职业农民资格认定。符合职业农民标准的,经本人申请、乡镇推荐、考核合格者,报县职业农民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将拟认定的职业农民名单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培育办颁发初级职业农民资格证书。

2.动态管理。结合我县实际,因地制宜,分类制定职业农民认定条件和认定标准,建立包括综合素质、专业技能、经营规模、生产效益、职业道德等5个方面的综合评价指标,经培训考核合格者,由县职业农民培育资格认定委员会审定,县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颁发职业农民资格证书,并将认定的职业农民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职业农民资格证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职业农民等级考核评定制度,实行资格一年一认定、二年一复审制度,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证书。

3.政策挂钩。各类扶持政策和相关项目,向取得认定的职业农民倾斜,以调动农民参与培育的积极性,全面促进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有序开展。

(三)项目管理

1.补助资金额度及安排方案按培育100名职业农民任务,每名职业农民2600元计算,向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县农广校)拨付补助资金26万元。按培育50名职业农民任务,每名职业农民2600元计算,向选定实训基地拨付补助资金13万元。

2.加强资金用途及管理。拨付各职业农民培育单位(县农广校、实训基地)的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职业农民需求调研、集中培训及实训、参观交流、聘请师资、宣传、信息化手段利用、认定管理、培训机构能力提升,组织职业农民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竞赛活动及参加省市培训的差旅支出,专兼职教师参加省、市培训学习、帮扶指导费用等方面支出。县农水局要积极配合财政局加强资金监管,确保项目资金规范使用。

(四)落实政策

1.加大政策扶持。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意见》(陕政办发[2013]85号)和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安政办发[2012]150号)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农民政策支持体系,研究扶持政策措施,围绕土地流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农业补贴、农业保险、社会保障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制定扶持政策体系,县农水局要整合农业产业资金,扶持职业农民发展产业。

2.探索职业准入。在适度规模化生产经营领域推行农业职业资格准入,在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申报认定中,主要成员必须具备职业农民资格;在政府认定和扶持的农业龙头企业、现代农业园区、农产品加工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中,必须具有一定数量的职业农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高度重视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的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把培育职业农民作为“转方式、调结构”和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途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按照市上的工作方案和培育任务,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二)夯实工作责任

建立领导定期抓、机构专门抓、干部一线抓的工作机制,夯实相关部门责任。切实履行教育培训职责,规范提升培训质量;帮扶指导要建立考核奖励办法,把结对帮扶工作成效纳入个人年终绩效考核;抓好认定管理工作,并多层面聚合政策、项目等资源,加大扶持力度,持续推进培育工作。

(三)强化考核监管

建立监管制度,从对象确定、培训组织、信息报送、绩效考核、培训台账、认定管理等方面进行全程监管,同时,加强日常工作监管,严格执行学员审核、信息公开、开班申请、三堂课等制度,规范项目运行,保证实施效果。

(四)抓好信息宣传

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宣传典型模式、成功经验和培育典型人物,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营造关心、支持和参与职业农民发展的社会氛围,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培育工作深入推进。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