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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食品小作坊全面提升三年工作行动计划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0-0165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04-21 14:57 成文日期: 2020-04-20 00:00
发布文号: 宁市监发〔2020〕26号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和监督检查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食品小作坊全面提升三年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镇市场监管所,局机关相关股室: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巩固过去综合整治、规范提升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县食品小作坊监管实际情况,制定我县食品小作坊全面提升三年工作行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

食品小作坊涉及的主体多,风险高,监管难度大,要按照“改造一批、提升一批、转型一批”的总体思路,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我县食品小作坊产品质量更安全、制度更健全、追溯更可靠、过程更规范、风险更可控,品牌创建意识明显增强,全县小作坊食品安全水平有效提升;通过三年工作行动计划,促使一批食品小作坊通过全面提升行动转型为食品生产企业。到2022年12月底,全县要创建10家市级食品小作坊示范单位。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责任,严格监督检查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陕西省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求,督促食品小作坊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健全“一票通”(食品销售台账)和食品生产加工等有关记录,做到日清洁、周检查、月归类。即:每日清洁场所环境和生产工具,每周检查原料采购、生产过程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设备运行状态等,每月对有关票据、记录归类整理建档保存。各镇所要严格落实《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白酒小作坊生产经营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肉制品小作坊生产经营管理办法(试行)》,逐品种梳理分析小作坊食品安全状况,有效防止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2.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以网格化监管为依托,建立分工明确、相互协作的监管工作机制,做到责任明晰、信息及时、力量优化、监管到位。食品安全监管股负责食品小作坊全面提升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各镇所具体负责食品小作坊全面提升实施工作,掌握食品小作坊底数,按照“一户一档”健全监管档案,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日常监管建档率100%。

3.加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的监管。加大对肉制品、食用油、白酒、米面制品、豆制品、糕点等重点品种和农贸集市、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城镇主次街道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频次;创新监督检查方式,运用信息化系统开展监管,按照《陕西省食品小作坊风险与信用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要求,明确食品小作坊风险等级,推行分类监管、动态监管;常态化开展食品小作坊“双随机”检查、飞行检查和督查检查;强化风险管控和监督抽检,实现食品小作坊风险等级评定率100%,产品年度监督抽检覆盖率100%,不合格食品后处理率100%。

4.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强化对易反弹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对生产卫生条件恶劣、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小作坊依法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通过打假治劣,倒逼生产条件差、质量品质劣、安全风险高、投诉举报多的食品小作坊退出市场,提升食品小作坊产业整体发展水平。

(二)强化服务,规范生产秩序

5.强化食品安全意识。通过宣传教育,定期培训等形式,提高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使小作坊生产者守法规范经营,确保生产加工场所符合要求,食品原料采购、生产加工过程控制、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6.实施全面提升行动。切实采取帮扶措施,从“信息公示、管理制度、加工环境、卫生管理、过程控制、生产记录”等六个方面提升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管理水平。指导食品小作坊积极更新设施设备,改进生产加工条件,建立从原料购进到产品销售的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食品的包装和标签,严格仓储管理和销售管理;对产能逐渐提高、规模不断扩大的食品小作坊,积极鼓励其转型升级为食品生产企业。

7.深化许可制度改革。落实“放管服”精神,探索推行食品小作坊生产承诺许可制,最大限度的简化食品小作坊许可程序,优化许可流程,提升许可效能。对许可变更事项,要“一次办、网上办、立即办”。在全面提升后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小作坊,确定专人给予取证前现场指导,尽快取证。

8.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开展食品小作坊提升单位、食品小作坊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力打造“小而特,小而精,小而美”食品小作坊,以点带面引领和推动食品小作坊全面提升发展。

(三)集约发展,推动产业升级

9.打造地方特色品牌。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培育富有宁陕地方特色的食品小作坊品牌,强化商标意识,实施品牌战略,在品牌建设发展方面提供技术支持和政策服务,激发品牌创建活力。鼓励地方特色食品小作坊参与乡村旅游活动,不断增加地方特色食品影响力。

10.建立传统技艺非遗保护机制。鼓励和引导地方传统特色食品小作坊积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支持帮助非遗食品小作坊参与各类宣传展示活动。力争到2022年12月底,全县培育出2家市场占有率高、产品质量好、文化气息浓、社会美誉度高且具有传统技艺的非遗食品小作坊。

11.构建食品小作坊诚信体系。建立食品小作坊信用信息档案,通过省局信息系统公开食品小作坊许可管理、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违法行为查处、信用等级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宣传正面典型和曝光违法行为,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消费者对食品小作坊的不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逐步形成诚实守信者得到消费者欢迎、不良信用记录者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

三、实施步骤

食品小作坊全面提升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部署动员阶段(2020年3月)各镇所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做好广泛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营造舆论宣传,宣传《条例》和食品小作坊全面提升工作政策、目标和任务,接受社会监督。

(二)全面提升阶段(2020年4月-2022年10月)按照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品种类别,分类梳理潜在风险和隐患,重点治理食品小作坊场所卫生环境差、设施设备简陋以及原料采购管理、关键工艺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等过程中不规范行为。对场所卫生环境差、设施设备简陋的食品小作坊提出提升的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通过食品小作坊示范引领、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区域集中加工等手段,全面落实主要任务,使全县小作坊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风险隐患得到有效管控,诚信体系基本建立,品牌意识明显增强,共治格局初步形成,使一批小作坊通过全面提升转型为食品生产企业。

(三)综合评价阶段(2022年10月一2022年12月)重点做好全面提升行动经验成效和创新举措的总结,完善小作坊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巩固全面提升行动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食品小作坊监管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更是食品安全的重要风险源。各镇所要高度重视,把食品小作坊三年全面提升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纳入议事日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提出具体工作措施,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县局成立由局长柯小军任组长,综合执法大队曹珎任副组长,食品股、应急股、政办股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小作坊提升工作,各镇所要责任到人,上门指导帮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全面提升工作行动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提升服务。要坚持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和政府汇报食品小作坊全面提升工作行动进展情况,争取政府全力支持,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各镇所要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在食品小作坊隐患排查、日常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多管齐下,形成合力,确保全面提升工作行动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

(三)开展督导,确保实效。县局将不断加大对食品小作坊三年全面提升工作行动的督导评价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推广工作中的新思路、新办法。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五、严格验收补助标准和程序

根据2020年县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县政府将对食品小作坊提升三年工作行动计划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具体标准为:申报县级提升户并验收合格后每户补助5000元,申报市级示范户验收合格后每户补助10000元。各镇所要将各自完成情况在每年10月底前及时上报县局食品股,对申报创建市级示范户的县局将及时申请市局验收,对申报创建县级提升户的县局将组成验收组现场进行验收。对通过市、县验收合格的进行公示,没有异议的,将按照补助标准将资金打入经营者提供的账户,验收不合格的不予补贴。


附件:各镇食品小作坊提升创建任务分解表


宁陕县市场监管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