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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陕县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0-0167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04-10 16:17 成文日期: 2020-03-23 00:00
发布文号: 宁交安委办〔2020〕4号 公开目录: 交通服务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宁陕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宁陕县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交安委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陕交安委〔2020〕06号)和《安康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安交安委〔2020〕1号)文件精神,县交安委研究制定了《2020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2020年宁陕县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决定自今年3月至12月在全县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坚决遏制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漏洞短板,进一步推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增强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法治意识,发挥科技信息化支撑作用,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较大事故明显减少,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一)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道路交通应急保障工作。

1、强化道路交通联防联控。要按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管住重点、抓住关键。我县要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恢复正常交通运输秩序,全力保障生产生活平稳有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牵头,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落实)

2、全力保障路网顺畅运行。要统筹做好打通“主动脉”与畅通“微循环”工作,认真排查从高速公路出口、国省道及通往城区、集镇及物流园区、企业厂区的道路,及时清除障碍,确保货车顺利通行。要加强“米袋子”“菜篮子”生活物资运输,保障农产品原材料、产成品等在农村地区“出得来、进得去”;要积极对接相关部门,有序组织务工人员专车包车“点对点”集体返程,确保道路畅通安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落实)(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

3、开展运输企业安全大检查。每月开展一次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制度落实、动态监控责任履行、车辆安全状况达标、从业驾驶人交通违法处理等情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安全管理混乱,长期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的违规企业,要建立负面清单,依法责令停业整顿,要对大型公路客运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车辆挂靠情况开展全面摸底,制定清理整顿方案,采取政策倾斜、企业回购等方式限时清理,杜绝挂靠经营对于失联车辆,要采取措施全部追查。涉及企业在限定时限内仍未清理到位的,一律停止营运。(县交通运输局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落实)

4、加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

一是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要严把机动车检验、报废关和驾驶人考试关,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重点机动车和逾期未换证,计满12分未学习的重点驾驶人要每月进行理,及时推送告知,消除安全隐患。县交通运输局运管所要严格按照许可资质先行审核使用车型,审批新增运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要依法加强营运性质车辆的申报审核。(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牵头,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落实)

二是切实加强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格驾驶人培训机构监管,全面排查清理营运驾驶人资质,对不具备资格的营运驾驶员,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严格落实“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八不出站”和客运驾驶人“五不两确保”等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大中型客车非法营运行为,全面排查危险品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督促严格实施行业标准,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大排查,对不按规定准入、维修作业不规范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落实)

(三)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5、扎实推进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依据标准规范深入开展公路隧道、长大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国省干线要重点排查交叉路口安全隐患,检查路口渠化是否合理、减速让行等标志标线是否安装规范、配备齐全;县乡村道路要督促指导各镇人民政府重点排查临水、临崖、临房、临院、临坎、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点段交通标志标线、路侧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等。(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落实)

6、强化西汉高速宁陕段引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陕西高速集团西汉分公司宁陕管理所要依照管理区间,严格落实养管主体责任,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管理区间内隧道有无渗漏水,是否按标准规范设置供配电、照明、通风、监控、消防及救援设施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要加大西汉高速宁陕段引线日常路面巡查和事故多发点段排查工作力度,对发现的隐患上报县交安委办公室,由县交安委办公室及时通报陕西高速集团西汉分公司宁陕管理所,并配合做好隐患治理工作。(陕西高速集团西汉分公司宁陕管理所负责落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配合)

7、提高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对全县所有在建公路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分析,全面系统梳理存在的安全风险点及其危害程度,提高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落实)(四)强化道路交通秩序整治。

8、持续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紧盯“两客一危一货”和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以超速、超员超载、酒驾醉驾、疲劳驾驶等易肇事肇祸的交通违法为重点,持续开展“逢十”普通国省道通行秩序整治和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整治,全面提升路面管控力度,进一步净化道路通行环境。(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牵头,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落实)

9、扎实推进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和面包车、短途客车、营转非大客车等车辆日常监管,强化汽车客运站交通枢纽周边的交通综合治理,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行为。在客运集散地、旅游集散中心、校园周边联合开展非法营运查处行动,严厉打击“黑客运”、“黑校车”。(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县住建局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落实)

10.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学校和接送学生车辆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和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线路交通安全隐患,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专职驾驶人年审、违法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坚决杜绝使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和聘用不合格驾驶人驾驶接送学生车辆,确保车辆检验率、驾驶人审验率达100%加大对学校、幼儿园接送车辆的查处力度,有效制止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坚决取缔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牵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落实)(五)推进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

11、深化警保合作推进“两站两员”建设。推进警保合作劝导站建设和实体化运行,规范警保合作劝导员工作职责,推进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手机APP应用,推广实施“路长劁”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一长”作用,集中开展大劝导行动,夯实农村交通安全基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牵头,县人保财险公司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落实)

12、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建设。大力实施农村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全面排查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安全隐患,结合实际选定示范路口,细化治理方案,明确重点任务、时序进度,实行项目化管理,确保按时优质高效完成治理任务。(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牵头,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落实)

13、深入开展农村重点车辆专项治理。加大执法力量投入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严格查处农村面包车以及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三(四)轮电动车等重点车辆超员、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落实)(六)深化宣传警示教育。

14、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优化宣传内容,持续开展各类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切实增强交通安全宣传“七进”工作实效,用好公益性宣传资源,壮大农村宣传力量,重点加强老年人和中小学生“一老一小”交通安全自护知识宣传,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养成良好的交通文明意识和交通习惯。(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牵头,县有线电视台、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落实)

15、大力开展“五大曝光行动”。通过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媒介定期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五大曝光行动,力争硬盖“报、网、端、微、屏”全媒体,及时跟踪问题整改,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牵头,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落实)

三、整治安排

此次攻坚行动从2020年3月2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各镇人民政府、县交安委各成员单位要采取集中督查检查、暗访抽查、定期通报等方式推动攻坚行动各项措施落实。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0年3月2日至3月20日)。各镇人民政府、县交安委各成员单位<重复>要广泛宣传,细化攻坚方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3月21日至11月30日)。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县交安委办将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组织督查组不定期对各镇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阶段(2020年12月1目至12月31日)。各镇人民政府、县交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对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将工作情况汇总于县交安委办公室统一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人民政府是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的责任主体,县交安委各成员单位是实施主体,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立以县交安委副主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邓祖恒任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细化措施,指导所辖行业领域开展攻坚行动。

(二)加强督导,严格奖惩。各镇人民政府、县交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督导,采取明察暗访、以暗访为主的方式加大对攻坚行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攻坚行动中存在的问题。攻坚行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严格奖惩。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各镇人民政府、县交安委各成员单位于每月22日前将攻坚行动有关工作情况和进度表(附件)上报县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吴刚联系电话:0915-6823736


宁陕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