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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0-0001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09-27 11:33 成文日期: 2020-09-25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20〕45号 公开目录: 宁政办发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陕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


宁陕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精神,加快建立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全面开展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19〕64号)和《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安政办发〔2020〕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焦聚省委“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严格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落实“生态立县、文化兴县、旅游富民”发展战略,做好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顶层设计,协调国土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的关系,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详细规划与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作用,为全县发展规划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

(二)工作定位

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县域行政辖区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修复工作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对安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细化和落实,侧重实施性与操作性,是编制镇级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

(三)基本原则

1.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节约优先,强化底线约束,严守生态安全、国土安全、粮食安全和历史文化保护线,优化县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坚持约束性指标城乡建设用地的集约节约利用,促进城镇发展由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提升转变,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2.区域协调、城乡统筹。从区域空间角度谋划县域功能定位,加强与安康市其它区县在生态共保、环境共治、设施共享、产业共兴等方面的衔接;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要素合理流动。

3.以人为本、提升品质。保障公共服务和公共空间供给,提升人居环境品质,为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提供空间保障;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宜学、宜养的社区生活圈,保障安全性、提供便利性、增加健康性,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幸福感、获得感。

4.传承文化、彰显特色。充分认识自然与人文禀赋,深入挖掘子午古栈道、城隍庙等特色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自然山水格局,延续文脉,突出地域特点、文化特色、时代特征,因地制宜,体现宁陕县城的繁荣、镇的舒适、村的恬淡,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5.部门联动,上下协同。坚持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联动,明确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各镇各部门配合职责,明确各镇主要控制指标和空间管控,同步开展各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探索规划实施传导机制和技术规范。加强与相关部门、规划编制技术单位以及专家智库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6.公众参与、共建共治。健全规划编制实施全过程公众参与机制,广察民情、广纳民意、广聚民智;坚持开门做规划,加强部门合作,发挥好各相关领域专家的作用,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建立部门协同实施机制,加强规划实施中的社会监督。

(四)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县域以及11个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任务,初步形成宁陕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为全县自然资源保护、各类开发建设、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提供依据。

(五)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全县行政辖区范围内全部国土空间。在规划编制时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按照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编制规划方案。其中中心城区为城市建设用地集中分布区域及其城乡建设和发展等必须控制的相关区域。

(六)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为2019年,规划期限为2020年至2035年,近期为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二、重点任务

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全县各类空间性规划的总遵循,是编制镇级空间规划的依据,是编制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并对本行政区域开发保护做出具体实施安排,要侧重实施性,通过落实国家和省市级规划任务、目标和战略要求,明确本级规划底线、重点、指标控制,落实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实施范围、内容和要求,细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注重城镇建设用地布局及构成。

(一)加强基础研究

充分利用第三次国土调查、地理国情普查、社会经济统计等数据成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与规划实施评估,总结现行规划实施成效,识别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主要问题,研判生态安全、粮食安全、水安全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在安康市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基础上,形成分析评价报告,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针对性的补充评价,为规划方案提供技术和策略支持;研究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线之间的冲突与矛盾,对比分析并提出调整优化策略与建议。

(二)开展专题研究

坚持政策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落实省、市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结合全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社会经济发展实际状况,围绕规划战略定位与目标、国土空间格局优化、城乡融合发展、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重大问题。由县政府有关部门会同技术团队确定重大研究专题,开展专题研究报告编制。

(三)明确编制内容

1.确定战略定位与目标。按照底线约束、绿色发展,以人为本、提升品质,同步推进、统筹协同,多规合一、全域管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多方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落实省市级国土空间规划重大战略与规划要求,综合考虑陕西省主体功能定位,提出宁陕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与目标。

2.构建适度有序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统筹划定“三线”及历史文化、基础设施等空间控制线,提出各类控制线内空间管制规则和约束条件;加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明确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修复生态屏障和生态廊道,加强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功能,构建县域生态安全格局和整体生态网络;科学划定县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顺应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因地制宜构建农业生产格局;优化城乡发展格局,明确镇村体系,确定主要城镇的职能定位、发展方向、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

3.合理利用保护自然资源。落实省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约束性指标与预期性指标要求,结合县域整体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明确主要用地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提出水资源、湿地资源、耕地资源、林草资源、矿产资源、建设用地等保护管控要求和开发利用条件。

4.城镇发展重点区域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城市性质、城市规模,优化城市功能结构、空间形态,划分城镇集中建设区、城镇弹性发展区、城镇特别用途区;确定城市居住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等地类空间布局与用地规模;明确城市风貌特色定位,建设结构完整、级配合理、均好分布、功能完善的城市绿地系统;结合地上功能布局,提出地下空间开发的总体规模和利用方向。

5.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合理确定县域综合交通体系、交通结构和客货运系统,明确区域交通网络和枢纽布局;提出县域供水干线、大型污水处理设施、电力干线、燃气干管等重大市政基础设施的布局要求;明确各镇给水工程、电力工程等设施空间布局要求;确定各镇教育设施、文化体育设施、医疗卫生和城乡养老体系等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要求。

6.历史文化保护与城乡风貌塑造。明确县域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保护名录,建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整体框架、保护目标、保护原则和保护重点,明确各类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范围和要求;传承和延续山水形胜、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提出整体保护各类遗产及其依存的历史环境和人文景观的要求和措施。

7.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理念,统筹确定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的任务目标与布局。生产空间包括:矿山地质环境监管与治理、工矿废弃地土地整理复垦、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生活空间包括:低效用地再开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生态空间包括:山体生态修复、湿地生态修复、河道湖库塘沟水系生态治理修复、森林生态修复、草地生态修复、生态景观修复、自然灾害预防与修复等。

(四)形成规划成果

1.规划文本:规划文本包括县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及11个镇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

2.规划图件:规划图件包含规划区现状图、规划图。

3.规划说明:规划说明主要阐述规划决策的编制基础、技术分析和编制内容。

4.专题研究报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估等有关专题研究报告集。

5.其他附件材料。

(五)建立信息平台

以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为基础,采用国家统一的监测基准和测绘系统,整合各类空间关联数据,建立与国务院、省、市相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底板,结合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平台,服务于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监督全过程,聚集全县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实现可感知、能学习、善治理和自适应的智慧型规划提供信息化支撑。

三、工作安排

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总体工作思路,采取“实地调研、座谈、GIS数据分析、听证论证”等方法,举全县之力、集各方智慧,合理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一)资料收集及各镇部门调研(2020年8月至9月30日)。印发《宁陕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组织开展11个镇和各部门资料收集、调研座谈工作,分片区组织各镇召开座谈会、征求各镇各部门对国土空间规划的诉求和规划建议,特别是“十四五”期间规划诉求和建议。完成宁陕县国土空间规划基数转化工作,分析整理数据,形成调研成果。

(二)基础研究、重大问题研究(2020年10月20前)。

在系统分析和梳理数据资料及调研总结的基础上,针对规划编制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进一步摸清状况、分析趋势、找准问题、查明原因、提出措施;同步开展各项专题研究工作,并提出对规划成果有针对性、指导性的研究结论,形成专题研究报告集。

(三)成果编制(2020年10月21日—11月10日)。提取和汇总基础成果的关键问题及研究结论,同步进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规划编制包括:全县发展定位与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目标、国土空间格局优化、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包括水资源、耕地资源、林草资源、自然保护地体系及矿产资源等)、城镇发展重点地区空间布局(包括重点镇和中心城区)、综合交通体系、市政基础设施、历史文化保护与城乡风貌塑造、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等,最终形成规划文本、规划图件、数据库及相关附件材料。

(四)审核报批阶段(2020年11月11日—-12月底)。初步成果完成后由县政府组织各个部门征求意见;规划成果征求意见稿完成后,邀请专家对规划成果征求意见稿进行论证、咨询;通过公告听证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充分吸纳相关意见并修改完善后,形成规划成果送审稿;11月20日前报市级组织初审,省级组织终审;县级规划由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复,镇级规划由安康市人民政府批复。具体工作推进根据国家、省政府和市政府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保障

1.成立组织机构。为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提高规划编制工作效率,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及各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宁陕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行使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协调职责,对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协调,研究决定规划重大问题,审定工作方案和规划成果,落实工作经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从县自然资源局抽调4名干部组成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在县自然资源局集中办公,负责规划编制日常工作。

2.夯实工作责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组织并明确联系人,全面全程参与规划编制工作。要按照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

3.强化部门协同。秉承开门编规划理念,发挥各部门参与规划编制积极性,各部门按照各自业务职责,对空间规划提出科学、合理建议,并按时、准确、规范、无偿提供规划编制所需要的数据资料,形成部门协同、联动配合的规划编制工作合力。

(二)技术保障

成立国土空间规划专家咨询组,全程参与专题研究、规划编制、技术审查、咨询论证等工作。加强培训指导,定期组织开展工作交流和技术研讨,提高规划编制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

(三)经费保障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的通知》要求,按照同级保障原则,县级规划编制、国土空间技术信息平台及国土空间“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经费,由县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程序落实。同时,要加强编制经费监管,保障规划编制经费合理使用。

(四)全程公众参与

秉承开门编规划理念,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将通过公告、听证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为形成共谋、共建、共治、共享的县域国土空间治理模式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附件:宁陕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宁陕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研究内容

1

2017-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

对于新型城镇化、各镇工作和农村建设的研究报告和有关政策文件;

促进城镇化及城乡统筹发展的政策、新旧动能转化的政策、重大项目的相关研究、设想等;

经济产业等相关调查和研究报告;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县政府办

研究全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

提出国土空间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协调的意见,负责对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把关。

2

县“十四五”规划初稿;

各部门“十四五”专项规划;

十四五重大项目列表及实施情况;

在批或已批未建重大项目列表;

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情况介绍;

县党校建设相关资料;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县发改局

研究全县发展规划思路和设想,全县重大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产业布局;

提出国土空间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协调的意见,负责对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把关。

3

主要教育指标现状及规划;

县域/中心城区:幼儿园、中小学、职业教育的学生数;

乡镇:各类学校数量、班级数、教师数、学生数等,村庄教育设施概况;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县教体科技局

宁陕县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研究

对规划内容进行审核。提出国土空间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协调的意见,负责对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把关。

4

负责经费保障和编制经费监管工作,保证规划编制经费安全合理使用;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县财政局

 

对规划内容进行审核。提出国土空间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协调的意见,负责对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把关。

5

近五年对外经济贸易总额;

各工业园区相关资料;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县经贸局

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对规划内容进行审核。提出国土空间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协调的意见,负责对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把关。

 

6

《宁陕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

最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部数据库(与12同一份文件);

历年变更数据库;

县域2010-2019增减挂钩项目规模及布局情况;

县域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永久基本农田及整备区划定成果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及规划成果;

2010-2019全县土地供应总量、宗数、面积;招标、拍卖等方式和协议方式土地供应的总量、总数、面积、出让地价

城区1:1000地形图,县域1:10000地形图,各乡镇地形图;

近期建设项目分布图;最新的耕地质量更新成果;

土地开发利用现状情况及发展设想;

“十四五”土地整治规划成果(2016至2020年);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县自然资源局

宁陕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和未来风险评估;

宁陕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

宁陕县“三条控制线”优化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研究;

宁陕县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研究

对规划内容进行审核。提出国土空间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协调的意见,负责对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把关。

 

7

《宁陕县城乡总体规划》;宁陕县各乡镇总体规划;

城区用地权属分布图;近年编制的城区控规电子文件;

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电子文件;2019年各乡镇村镇建设年报;

专项规划编制情况(县政、绿化、公共服务设施、交通、环保、商业等);

现状城区停车场建设与分布及规划;

风景名胜区规划资料;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特色村落保护的相关资料;

房产所有权情况;

近5年城镇商品住宅竣工面积,主要分布;

廉租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的位置和布局;

近年保障性住宅规划和建设情况;

历史自然灾害分布及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死亡人口数;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县住建局

宁陕县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国土空间风貌塑造研究

对规划内容进行审核。提出国土空间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协调的意见,负责对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把关。

 

8

区域或上一层级交通发展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十四五专项规划;

县综合交通规划,交通专项规划;

全县交通公路网现状(县乡道)、公路路名、性质、等级、起讫、里程、历年交通观测统计资料、存在问题以及发展计划;

公路网近期建设项目安排(含项目名称、概况、投融资等信息);

宁陕县对周边城区主要交通流量统计数据(客运、货运);

县域内公路交通流量观测站地理位置与近十年观测数据;

城县和乡镇客货运站场现状概况及发展设想、存在问题、发展计划、经营状况;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县交通局

宁陕县综合交通设施布局研究

对规划内容进行审核。提出国土空间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协调的意见,负责对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把关。

 

9

县域农业资源区划;

农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其他农业发展研究;

本地农业发展概况、特色农牧产品种类;

县域各农产品种植的面积及分布区域统计,各类粮食产量数据,农产品生产基地、示范园区建设情况,省市县级农业园区建设情况;

全县农业发展的优劣势;在全省农业中的地位作用;农林牧副渔业构成;优势农副产品种类、生产规模范围及其地域分布;

主要龙头企业的分布及经营状况;农业产业化基地的分布;

农副产品深加工方向;

现状农业用水及农业灌溉主要存在的问题;农业用水及农业灌溉用水量的规划及节水计划;

十二五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及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规划成果;

水资源评价和保护的相关规划;

县域主要河道、河流、湖泊、水库概况;

防洪规划、流域综合规划、水功能区划、水资源中长期规划、节水规划、农业灌区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涉及水利工程(防洪、供水、灌溉等)的“十四五”规划、近期建设、可研报告、专项规划等报告和图纸;

现状水利工程、水资源存在的问题,以及对本次总体规划的要求和设想;

全县自来水厂基本情况统计;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负责对宁陕县乡村振兴与农村发展、农业空间布局研究

重点流域水域空间和水资源配置研究

 

对规划内容进行审核。提出国土空间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协调的意见,负责对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把关。

 

10

人口与计划生育“十四五”规划;

县域医疗机构概况;中心城区医疗机构概况、布点规划;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县卫健局

宁陕县公共服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布局研究

 

对规划内容进行审核。提出国土空间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协调的意见,负责对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把关。

11

宁陕县历史文化、人文景观概况介绍;

中心城区/县域文化娱乐设施现状概况;

非物质/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传统文化、传统工艺、文学艺术、风味饮食、民俗精华等相关资料及其保护情况;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的具体界线以及地下文物分布密集区域范围;

文物保护规划与“十四五”专项规划;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国土空间风貌塑造研究。

对规划内容进行审核。提出国土空间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协调的意见,负责对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把关。

 

12

县域主要生态公益林地分布区域、面积、主要树种;

生态退化的土地区域分布;

林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

林地保护与利用规划、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和湿地公园总体规划;

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分布状况;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县林业局

生态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研究

 

 

对规划内容进行审核。提出国土空间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协调的意见,负责对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把关。

 

 

13

 

县域饮水源保护区面积及范围,各级、各类生态保护区位置及范围;

近10年的环境统计数据,近年污染源普查报告;县域及城区的主要污染大户的情况:位置、污染种类、排放量、环评报告等;

生态县建设规划、环保专项规划、环境整治规划等相关规划;

现状城区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以及对本次总体规划的要求和设想;

饮用水源地及保护区范围,一级、二级水源涵养区分布图;

生态环境敏感性、脆弱性评价及相关资料;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宁陕县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研究。

 

对规划内容进行审核。提出国土空间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协调的意见,负责对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把关。

14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0年—2019年);

第五次、第六次人口普查详细资料及公报、2019年1%人口抽样调查详细资料;

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请提交;

农业普查详细资料。

县统计局

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对规划内容进行审核。提出国土空间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协调的意见,负责对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把关;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5

“十四五”发展规划(社会福利“十四五”规划、老龄事业“十四五”规划);

县域/中心城区/各乡镇:社会福利设施的布局与规模。(分布、用地规模、建筑面积、床位数);

县域/中心城区/各乡镇:殡葬设施用地现状(位置、用地规模等)、私人墓葬的分布情况;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县民政局

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对规划内容进行审核。提出国土空间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协调的意见,负责对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把关。

16

近十年县域、中心城区、乡镇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数量及户数;

县域性别比例、农业/非农比例、迁入、迁出情况和机械增长率;

中心城区/周边:2019年底各自然村庄人口量;

县域/城区:危险品仓库和易燃易爆品生产单位的分布和防护措施;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县公安局

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对规划内容进行审核。提出国土空间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协调的意见,负责对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把关。

17

县域、中心城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发展设想等;

县域、中心城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标准、计划等。

县应急管理局

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对规划内容进行审核。提出国土空间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协调的意见,负责对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把关;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8

负责提交提供所需社会经济发展、重大基础设施等相关资料;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各镇

研究提出本镇发展定位、功能分区、产业发展、空间布局的思路设想和重大项目清单

对规划内容进行审核。提出国土空间规划与本镇规划进行协调的意见,负责对涉及本镇职责内容进行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