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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飞地办车辆竞价出售公示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0-0194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11-17 08:55 成文日期: 2020-11-16 00:00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国有产权交易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按照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务车辆调拨处置的函》(宁车改办函(2020)3 号)文件要求,由公共资产经办中心牵头组织将县恒口生态产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地公司)车辆陕 G7967E 公开竞价出售,现就出售情况公示如下:

一、车辆基本情况

本次出售标的为:陕 G7967E 大众迈腾牌黑色小型轿车,于2018 年 5 月购置,车辆购买价值 179800.00 元,车辆购置税18700.00 元,目前已使用 2 年,行驶 49966 公里,商业保险于 2020年 5 月 29 日到期,本次拍卖后交强险及商业险均由买受人自行缴纳。本车 ETC 装置飞地公司已办理安装。2020 年 5 月 26 日在行政小区操场对本车进行展示,意向购买者现场对本车进行了查看。截止出售日的交通违章由飞地公司全权负责处理核销。本车成功出售后,车辆过户费用及二手车交易税由买受人承担。

二、竞价出售方式

本次出售标的以现状为准,出售人及其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简介仅供竞买人参考,因出售人难以确知标的瑕疵,不能保证拍卖标的品质,因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如对标的现状有异议的,应在竞价现场提出疑问,出售人将逐一解答,竞买人在详细了解标的及瑕疵后自行决断是否竞买,本次出售以评估底价为基价采取举牌报价,最终以报价最高者竞得。若愿意购买并报价成交,即表明已详实了解标的现状并认可和接受出售标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参与竞价出售的意向购买者需缴纳竞价保证金壹万元到指定账户,并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公共资产经办中心办理相关竞买手续。

三、付款方式

买受人自竞买成交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我方指定账户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并签订《车辆转让合》,所交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车辆过户完成后,原额退还买受人交款账户;若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标的成交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未能竞得车辆者,可在 5 个工作日内持缴款凭据办理退款手续。飞地公司提供车辆过户所需资料,协助买受人完成车辆过户及 ETC 转户(销户)办理手续。

四、竞价出售结果

公共资产经办中心于 2020 年 6 月 5 日上午 10 时在县财政局采购中心会议室召开飞地公司车辆竞价出售会,共 10 位竞买人参于竞价,通过 11 轮竞价,最终 4 号竞买人以壹拾肆万元整成功竞买。


宁陕县公共资产经办中心

2020 年 11 月 16 日


飞地办公车竞价出售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