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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征集2021年市级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0-0312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20-11-28 16:31 成文日期: 2020-10-27 00:00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扎实做好2021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五项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精准扩大合理有效投资,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对促投资稳增长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大基础设施等领域补短板力度,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强民生保障和生态环保,统筹推进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点项目,为我县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十四五”顺利开局奠定基础。

二、编报分类

重点建设项目按实施进度分建设项目(续建和新开工项目)和前期项目两类,建设项目是指已开工在建或计划在2021年开工(开工是指开始土建施工)的项目,前期项目是指在2021年不能开工建设,计划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按行业分为基础实施、重大产业、民生保障、生态环境4大类。                    

三、编报条件

申报列入2021年市级重点项目计划的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项目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

(二)2020年市级重点项目,除在2020年年底前已建成(或可建成)或中止建设的项目外,均应结转列入2021年建设项目计划,以保持项目的延续性。列入2020年前期项目计划,建设条件已经成熟的,均应列入2021年建设项目计划,在2021年继续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均应结转列入2021年前期项目计划。

(三)申报2021年市级重点项目计划的项目,续建项目前期手续完备,在统计局已完成入库;新开工项目建设条件已落实,在2021年8月底前具备开工条件;前期项目建设方案已基本确定,2022年-2023年基本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四)申报2021年市级重点项目计划的项目,原则上基础设施类项目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年度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产业类、民生类及生态环境类项目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年度投资在4000万元以上。

(五)除房地产项目外,亿元以上项目均应纳入市级重点项目计划。

四、编报要求

(一)落实专人负责。重点项目是促进投资增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抓手之一,各镇、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重点项目计划的编制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充分挖掘潜力,按照编报要求认真梳理、筛选、审核项目,确保项目符合申报要求。

(二)加强协调沟通。各部门要加强与市有关部门的沟通街接,同一项目要保持编报内容的一致性。

(三)认真填写信息。各单位要切实掌握项目真实详细的情况,按照附件填表说明和指引,完整填写项目信息,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中报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以单个项目申报,不得打捆打包,对于确需整体推进或在一定区域内的同类项目,可采用“总项目+分项目”的模式逐项列明。

(四)按时报送项目计划。所有项目申报须填写附件相应的申报表,项目申报表及项目相应文件材料须加盖公章。请各镇、各部门于11月10日前将项目计划以正式文件报送县发改局(项目办),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钟杭6822152      15509152007   

附表:1.宁陕县2021年重点项目申报表

2. 2021年市级重点项目申报表填表要求       

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