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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陕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0-0348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20-07-08 10:32 成文日期: 2020-07-04 00:00
发布文号: 宁教体科发〔2020〕86号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中小学,幼儿园,县直教育单位,民办教育机构:

现将《宁陕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按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2020年7月4日


宁陕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切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市县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突出工作重点,夯实安全责任,严格监管执法,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一遏制(遏制较大及其以上事故)、两下降(事故总量、死亡人数下降)”,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县教育系统发展和实现新时代追赶超越提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全县教育系统专项整治行动分为2个安全生产专题和

6个重点行业领域整治。

(一)安全生产专题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各学校、各教育单位要安排专题学习,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本《方案》要求贯彻细化工作措施。二是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各学校要积极配合各部门开展“进校园”行动,利用在媒体、网络媒体、门户网站,做好宣传教育,形成宣传声势。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工作机制,细化校园安全职责,结合实际,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第一责任人责任。四是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安全预防控制,对校园安全重点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五是加强校园安全队伍建设,严格审查基层校警人员上岗资质。

2.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专题。一是以落实学校主要负

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全面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学校、各教育单位实行“一岗一清单”责任制。二是规范校园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审计等制度,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三是强化校园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健全完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规范隐患排查治理。

(二)重点行业领域整治

1.校园交通安全整治。一是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要与校车管理工作人员、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要建立防范校车交通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有完备的随车接送合账;要按照规定对校车驾驶人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要按照校车“六定”管理模式,即定人(定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对照日常校车管理进行自查整改。二是进行全面排查。要按照“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的原则,对全县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自有校车、租借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各类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各地校车管理台账,详细掌握接送学生车辆数量、车辆状况、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合账全。三是完善校园周边标线标识。要主动联合交通、公安、住建等部门对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自查整改,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对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县局,由县局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完善整改。

2.消防安全整治。一是针对学校及周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落实清单式隐患排查和督改责任,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二是要建立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重点对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问题。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和培训当中,提高全体师生、教职工消防安全意识。三是各学校要对实验室、教室、学生宿舍、家属区等人员聚集区等重点部位,全面自查,消除火灾隐患,重点对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设置库房、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锁闭占用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堆放可燃杂物问题;防火分隔不到位、电缆竖井管道防火封堵不到位问题;消防设施损坏停用、消防给水系统关闭等问题进行定期自查整改。四是实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应急疏散演练,联合消防部门入校开展培训,提升师生消防安全素质,2022年底前实现培训全覆盖。

3.校园安全整治。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要认真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把校园安全工作做实做细,要定期研究校园安全工作、开展细致的隐患排查、针对本校重点安全隐患问题,要有具体可行的防控措施。二是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提高校园安全防控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断完善“三防”建设。三是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管理机制。各校要切实做好冬季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危化品安全、防欺凌霸凌等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并针对季节特点重点,完善各类防控预案,建立制度化管理机制。四是完善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加大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校车管理和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提升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大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检查。

4.特种设备整治重点。各学校要对正在使用燃气、用电进行取暖、餐饮、供水的锅炉,电梯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盯紧死守,限期整改。对不符合条件的设施设备要立即进行更换,不能更换的要立即停止使用,确保问题隐患彻底清除,坚决防止隐患酿成事故。完善特殊设施设备的管理制度,加强对设施设备操作员工的培训和操作规程的考核,严禁违规操作,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

5.校园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重点。各中小学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总体要求,重点开展学校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存在监管盲区的专项整治。对金属钠、氢气、硫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典型危险化学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组织开展一次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严格有毒有害化学品试剂生产、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规范设置、严格管理危险化学品仓库,完善实验设施及安全防护 器械的配备,保证重点部位自动监管、泄漏检测报警、实验用品仓库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良好;建立完善实验废弃危化品处置备案制度,联系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处置企业尽快将学校积压的废弃危化品予以分批处理。

6.城市建设安全整治。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学校、体育场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各学校各教育单位整治安全隐患。

7.开展校园安全应急演练。重视应急疏散演练。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有关要求,坚持做好中小学校每月一次、幼儿园每季度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在校生较多的城镇中小学、农村寄宿制学校以及存在安全风险点的学校,要适当增加应急疏散演练次数。使用校车的学校,还应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应急疏散演练可与学校升旗、课间操、集体活动等相结合, 以组、班或年级为单位开展小规模应急演练。演练期间要认真做 好演练准备工作,加强对演练的过程监测和数据采集,确保应急演练安全和效果,坚决防止因演练引发的拥挤踩踏、烟雾中毒等安全事故。

三、实施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按动员部署、集中整治、集中攻坚、巩固提升的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要求。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6月底前)各中小学、幼儿园、县直教育单位要进行动员部署,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做好校园安全常态化工作。同时,要利用“三微一端”广泛宣传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所取得的积极成效,营造良好氛围。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1日至12月30日)。各中小学、幼儿园、县直教育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本单位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要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要求,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隐患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机制。要建立重点工作和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三个清单”,并进行动态更新,做到精准发力、闭环管理,推动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取得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中小学、幼儿园、县直教育单位要学习各单位优秀经验,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完善治理措施,集中整治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实现安全生产基础明显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本质安全水平切实提升,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组织开展“回头看”,深挖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完善并落实。重点检查工作部署情况、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落到实处等情况。归纳整理各学校经验做法,并借鉴其他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经验,总结教育系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校园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陕西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学校、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工作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2.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要再学习再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学校都要结合职责制定工作方案,研究分析、解决重点问题、检查督促工作落实。

3.落实主体责任。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对照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制定集中整治和自查自改方案,建立完善问题隐患排查、治理、销号台账,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

4.严格督导问责。县局将开展督导检查和暗查暗访,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不力、问题突出的学校进行约谈通报。问题严重的,移交组织、纪检部门依法依规组织调查问责,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实。

5.加强警示教育。各学校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利用市县级媒体新闻平台,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要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落实举报奖励、开展安全趣味竞赛和有奖问答等活动,提高广大师生、家长的参与性。

6.按时报送情况。每月18日前要向专班办公室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活动、典型经验做法等综合工作动态信息,每学期末前报送工作小结,每年12月1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2年11月底前报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工作总结。县局安全股将报送情况进行全面汇总梳理,形成工作报告,报市教体局和县安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