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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司法局 关于印发《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0-0351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07-04 11:05 成文日期: 2020-07-01 00:00
发布文号: 宁司发〔2020〕37号 公开目录: 执行公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司法所、局属各股室、秦林律师事务所、148法律服务所:

现将《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宁陕县司法局

2020年7月1日


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面对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经济发展各项工作任务紧密交织的复杂情况,维护好社会安全稳定就显得更为重要、更为紧迫。为有效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决定从7月至10月初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安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责,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利用多种方法,广泛推广运用“三调联动”等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提升市域社会治理和“平安宁陕”、“法治宁陕”建设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齐抓共管”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格局,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围绕防范风险隐患,补齐问题短板;化解矛盾纠纷,消减矛盾积案;提高当地群众对社会治安、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满意度,在近期集中排查和化解一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重大复杂矛盾不出县”,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三、方法步骤

本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按以下阶段进行:

1.动员宣传阶段(7月1日至7月10日)。制定印发活动方案,各司法所结合各自实际迅速安排、全面启动实施。

2.摸排化解阶段(7月11日至8月31日)。深入基层一线细致摸排,对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进行逐户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不能及时化解的要采取有效稳控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

3.集中攻坚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针对一些长期未得到解决的信访积案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综合分析研判,组织、协调精干力量,采取硬措施,灵活方法,力求从根源上进行化解。

4.深化巩固阶段(9月21日至10月10日)。查漏补缺,提升质量,总结经验。对已经化解的矛盾纠纷,定期开展“回头看”和回访,确保矛盾不反弹。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联动体系,努力完善多元化解新机制。

四、重点任务

1.聚焦疫情防控,涉疫矛盾纠纷快查快办。紧盯“疫后综合症”具体问题,摸清在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复学等领域的矛盾纠纷,综合运用经济调节、行政管理、法律规范、道德约束、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方式,切实化解矛盾隐患,为加快恢复生产、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2.聚焦脱贫攻坚,集中化解一批涉贫矛盾纠纷。深入摸排扶贫领域信访问题和矛盾隐患,加快推进易地搬迁社区调委会(调解室)建设,及时就地化解纠纷。要注意区分“因惠农政策调整导致群众曲解”、“因群众愿望过高无法实现其诉求利益”和“因干部工作不到位或作风不实”而引发的矛盾纠纷,采取不同措施和方式进行妥善化解。

3.聚焦生产领域,着重化解一批劳动争议纠纷。以化解劳资纠纷、保障农民工工资为重点,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等手段,化解积案、破解新案,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4.聚焦医疗领域,化解一批医患矛盾纠纷。注意协调、发挥医疗行业专业调解委员会作用,重视辖区内的医患矛盾纠纷,依法及时化解好医患矛盾,妥善处置亡人纠纷,并注意加强有关法律宣传,促进建立和谐医患关系。

5.聚焦婚姻家庭,化解一批情感矛盾纠纷。注重对辖区内经济特别困难、重病重残、夫妻长期两地分居子女失养失教、老人无人照料等有潜在情感隐患和危机家庭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要溯根及源、找准症结,注重协调信访、民政、妇联、公安、农业等部门,及时预判风险,协同化解潜伏的积怨,避免新矛盾的产生,严防“民转刑”案件发生。  

6.聚焦城镇建设,重点化解一批征迁领域矛盾纠纷。围绕重点项目建设中因占用、使用土地引发的矛盾纠纷,协力抓好征地拆迁、住房安置、赔偿补偿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化解。特别关注城乡结合部及城镇开发中失地农户、拆迁居民家庭中因农田林地、宅基地等边界、使用权等问题引发的积怨排查和纠纷化解。注意与土地管理、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协同作战、联动调处矛盾纠纷。

7.聚焦项目建设,化解一批工程领域纠纷。紧扣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等重点项目建设,注重排查和化解银行与企业的融资借贷纠纷、企业间的合同纠纷、农民与企业间的占地用工纠纷,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建设。同时,还要注意结合文明城市(城镇)创建等活动,积极参与城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和“地摊经济”等方面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

五、主要措施

1.抓好矛盾源头预防。一是普法宣传先行。进一步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统筹指导各级各行业部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二是法律服务保障。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统筹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发挥法律服务专业人员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

2.畅通多元化解渠道。一是落实矛盾纠纷三级共抓、分流调处。注重发挥行业性调解组织作用。二是推进“三治融合”。及时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发挥乡贤、模范的作用,依靠群众解决难题。三是深化“三调联动”。加强与公安、法院和行业主责部门的协作,推进公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推动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多元化解方式有机衔接。

3.集中力量摸排化解。一是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摸清找准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问题。二是认真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矛盾纠纷化解方案。三是矛盾纠纷能调尽调。对不能通过调解化解的矛盾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尽早运用法治途径解决纠纷,帮助群众依法维权。

4.实行包案动态管理。各司法所对于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群体性矛盾纠纷,要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和跟单提醒制度,动态管理,按期销号。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台账,及时向县司法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工作扎实推进,县司法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百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层股,翟敏负责日常工作。

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周密安排部署,把专项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活动顺利有序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司法所要夯实各级各类调解组织的工作责任,要注重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引导群众表达合理合法诉求,化解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矛盾纠纷,严防影响社会稳定的“灰犀牛”、“黑天鹅”事件发生。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司法局适时对司法所、镇村(社区)调委会及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存在问题,防止工作落实打折扣和形式主义。对排查细致、化解及时、稳控得当、落实有力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摸排工作不细致发生遗漏情况或矛盾化解不及时的予以通报批评和问责。并将专项行动的评定结果纳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目标责任考核。

(四)注意信息报送。专项活动开展期间,各所要积极总结提炼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新成果,积极挖掘和培树先进典型,及时宣传。各所要及时对工作进展情况及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典型案例和相关数据汇总上报,每周星期五上午 10 点前,要将本辖区活动开展情况(附件1,附件2)上报县司法局,2020年10月8日前上报专项活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翟敏  电话:6828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