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陕县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0-0380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20-04-26 14:53 | 成文日期: | 2020-04-26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河办发〔2020〕6号 | 公开目录: | 管理公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河长制各成员单位: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函〔2019〕231号)和市水利局《关于切实做好河湖和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安水发〔2020〕25号)要求,我县制定的《宁陕县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宁河办发〔2020〕6号附件:宁陕县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doc
宁陕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0年4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