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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共宁陕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工作总结报告》《中共 宁陕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0-0414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04-17 15:07 成文日期: 2020-04-17 00:00
发布文号: 中共宁陕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公开目录: 工作报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党委、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及成员单位:

根据《中共宁陕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规则》要求,现将《中共宁陕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工作总结报告》《中共宁陕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工作要点》予以印发。

中共宁陕县委全面依法治县

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

中共宁陕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工作总结报告

中共宁陕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依法治县办)作为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承担着为县委依法治县工作统筹协调、服务保障的职能,在委员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一、二次会议以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扎实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将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依法治理提供坚强保障。

一、构建全面依法治县新机制

(一)组建机构,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2019年9月10日,宁陕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正式发文成立,委员会主任由县委书记张益民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郑红丹同志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述勇同志担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述勇同志担任:副主任2名,分别由县委政法委分管负责同志和县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委员会组建3个协调小组,分别为执法协调小组、司法协调小组、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长分别由相关县级领导同志担任,副组长和成员由县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加强了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之间的协调联系,更好推动委员会工作任务的落实。2019年12月20日召开了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二)建章立制,推进机构履行新职能。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研究委员会及办公室、各协调小组、工作规则、细则、要点等文件,规范相关文件的编制程序、格式样板。研究起草了《中共宁陕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规则》《中共宁陕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细则》,《中共宁陕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成员名单》,经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印发执行。

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突出重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党政同责的制度规定,加强县委对政府法治建设工作的统揽,定期听取政府法治建设情况的汇报,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结合上级要求和本县政府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研究制定了《宁陕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指标任务进行分解和落实,并列入政府督办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

(二)提高站位,积极开展法治督察工作。

加强执法监督工作,针对秦岭环境整治中省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案件办理情况,将自然资源、住建2018-2019年办理的全部70余件行政处理案件移交司法行政部门进行专项法制审查,逐案逐卷列出问题清单予以反馈,督促执法部门进行整改,确保秦岭环境整治中省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处理合法合规。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查,查漏补缺,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增强推进法治宁陕建设的信心决心。

三、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统一领导

(一)夯实法治建设责任。向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报告新形势下推进法治建设重大问题,提请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任务。严格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县委、县政府每年至少听取2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各镇、各部门每年至少听取4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大力提升干部法治水平。狠抓“关键少数”,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学习宣传,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重新修订完善《宁陕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并印发执行。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安排1次会前学法活动,要求各镇、各部门制定本单位干部学法制度,并严格落实。围绕主题开展专题宣讲培训。12月4日,市委宣讲团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报告会在宁陕县举行,市委宣讲团成员、市委党校哲学文史研究室主任陈菊作宣讲报告;举办新修订《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专题讲座,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三处处长、第五届第六届省法学会理事田文平,就《条例》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全县350余名科级干部聆听了讲座;县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2019年,县委依法治县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工作中的问题: 一是工作保障机制需进一步加强。 人员配置少,且为兼职,力量薄弱,人少事多。二是法治建设考核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三是各协调小组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2020年,县委依法治县办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安排和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决策部署,主动为委员会当好参谋助手,为协调小组做好调度统筹,为基层单位提供工作指导。建立全面依法治县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统筹法治资源、形成法治合力,确保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个环节有机街接,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中共宁陕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攻坚时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县委全面依法治县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努力实现政府规范高效、司法公平正义、社会安全有序、全民崇德尚法,确保全面依法治县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不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统筹协调,健全面依法治县的体制机制      

1.积极谋划,做好全面依法治县安排部署。及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关于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安康的若干措施》《法治安康建设规划》《安康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安康市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2020年度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并细化分解相关任务。学习研究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法治社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等文件;做好全面依法治县的谋篇布局。

2.加强协调,夯实年度工作任务。做好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筹备工作。组织召开委员会工作任务部署会。贯彻委员会会议精神,细化依法治县年度工作任务,确定责任单位,明确时间节点,推动委员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同委员会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间的联系,配合各协调小组根据各自重点工作任务,召开协调小组会议,确保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推进有力。

3.严明纪律,切实执行请示报告备案制度。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规定》,指导各镇各单位做好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工作。及时就法治建设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请示报告。收集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信息,及时反映工作动态。

4.注重宣传,营造法治建设良好氛围。统筹协调电视、新媒体等主流新闻媒体,通过专题报道、人物访谈、专栏节目、专题片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大力宣传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重要决策、重点任务、丰硕成果和成功经验。充分运用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新技术,扩大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宣传工作的时效性、互动性和创造性。

二、规范运行,保障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有序推进

1.严格工作运行机制。贯彻落实《中共宁陕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规则》《中共宁陕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细则》,结合依法治县2020年工作要点,分解工作任务,由协调小组和县委依法治县办组织协调有关责任单位共同推进,各协调小组在12月10日前形成工作报告向委员会报送。

2.创新工作对接机制。制定《中共宁陕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法治建设联络员工作办法》,明确协调小组联络员作为一级联络员负总责,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作为二级联络员负责本单位和所在协调小组的沟通联系,按季度报送工作情况,形成牵头负责、分工配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

3.探索建立实体运行机制。制定《健全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工作机制的通知》,以委员会各协调小组组长所在单位为依托,明确一个职能科室承担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进行实体化运行,负责与各协调小组联络员沟通对接,处理协调小组日常事务,加强协调小组工作力量。

三、突出重点,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1.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严格落实《安康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及时向党委和政府汇报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以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制定《宁陕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具体责任。

2.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办法》,积极参与第二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四、开展督察,健全法治监督体制机制

1.建立健全法治督察工作制度。根据《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细则》《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将督察结果运用到年底目标责任法治建设考核中。

2.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督察,指导各镇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配合上级做好法治政府的综合及专项督察,根据督察结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确保各项工作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