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宁陕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7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交通局 来源: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0-12-17 17:11

类别:A

宁交函〔2020〕129号                     签发人:姜涛

对宁陕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7号建议的复函

安明建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交通事业快速发展,农村公路里程不断增加,目前,我县已有农村公路1千多公里,点多面广,加上我单位人员有限,专职负责公路执法管理的基本没人,很难管理到位。2008年单位机构改革后,为解决农村公路管理现状,由县政府出台了宁陕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把农村公路定位三级管理“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我县县道由我单位直接管理,对于乡道的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村道管理由村委会负责管理。您所提到的潼鑫钼矿的大型车辆每天在船新公路、沙小公路上运砂石的情况,我局非常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联合交警、运管、路政执法人员,前往潼鑫钼矿突击检查,对运输车辆经过抽查,并未发现超限等违法情况,通过对潼鑫钼矿现场负责人约谈,要求其减少大型运输车辆,多采用小型运输车辆进行倒运,潼鑫钼矿负责人也书面承诺,将对压损路段进行回复。下一步,我单位也将联合镇、村加强对农村公路的监督管理,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使农村公路得到有效的保护。
  感谢您对交通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28日

    联系人:梁  宏               联系电话:6822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