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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索引号: xwbmzgnsxjljcwyhbgs/2021-0001 公开责任部门: 中共宁陕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1-01-06 11:34 成文日期: 2021-01-06 11:34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考试录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根据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需要,经县纪委监委和县人社局研究, 拟面向全县为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公开遴选5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县范围内符合遴选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语言文字表达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较强,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

6.具有县直部门(事业单位)3年以上,基层5年以上在编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本次遴选报考人员年龄、基层工作经历等时间均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未经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

2.受处分期间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原则与程序

本次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确认、资格审查、笔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宁陕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ingshan.gov.cn/)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6日-2021年1月12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宁陕县纪委监委组宣部  (联系人: 田禾  电话:6823916)。

3.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宁陕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其复印件;

(4)工作经历所要求的有关文件资料;

(5)近期2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县纪委监委成立公开遴选纪检监察信息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委组宣部,具体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的全过程,领导小组负责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如发现报考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资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办法进行,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笔试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察

1、确定并公布参加考察人员名单:笔试结束后,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笔试成绩与招聘计划,差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2、组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相关资料及信息,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报告,提交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拟遴选人选名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县纪委监委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遴选工作的方法、程序、时限和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规定。对在报名及遴选中弄虚作假、骗取资格或不符合遴选基本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遴选,并作出相应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宁陕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宁陕县纪委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