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您现在的位置:宁陕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 正文详情
  • 主动公开

    14409条
  • 申请办理中

    0条
  • 依申请数量

    42条
  • 依申请办结数量

    41条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33135
  • 宁陕县财政局

    5556
  •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372
  •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3075
  •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82
  •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358
  • 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1779
  •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677
  •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1434
  • 宁陕县民政局

    1356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fbmssthjjnsfj/2021-0008 公开责任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公开日期: 2020-06-29 15:41 成文日期: 2020-06-29 00:00
发布文号: 宁环函〔2020〕34号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宁环函〔2020〕34号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各相关单位:

2020年6月29日至7月5日是全国第30个节能宣传周,7月2日为全国低碳日。为了认真做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宣传有关工作,现将《2020年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好各项活动。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2020年6月19日

2020年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低碳、节能、生态环境意识,牢固树立低碳、绿色发展观,围绕2020年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绿色低碳,全面小康”,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节能减排低碳为重点,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和知识,营造全民参与节能低碳氛围,培养勤俭节约习惯,树立生态绿色理念。

一、活动时间

2020年6月29日至7月5日。

二、活动安排

(一)各镇各部门要结合本区域本部门实际组织开展现场宣传展示活动。各相关部门(名单见附件)自制低碳宣传展板,于2020年7月2日上午9点至11:30在政府中心广场集中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各镇同步开展。主要宣传节电、节水、节油等低碳环保知识;对节约型机关创建目标任务、创建范围、创建内容、实施程序进行宣传,动员各单位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宣传垃圾分类常识,特别是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各镇、各社区积极开展低碳节能宣传活动进企业、进田间地头、进社区活动,动员广大群众参与低碳节能宣传活动,确保活动如期实施并取得良好效果。

(三)有条件的镇及县直部门积极开展旧电池换绿植活动,收集废旧电池,增强干部职工低碳环保意识。

(四)县教体科技局组织全县各中小学校积极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广大师生要做绿色、环保、低碳的意识与生活理念的倡导者。

(五)各镇各部门要结合本区域本部门实际组织开展停空调、电梯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体验活动。践行“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汽车),以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体验能源紧缺,支持节能减排。

三、有关要求

(一)现场宣传活动由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牵

头组织;各相关部门负责现场开展低碳节能宣传活动。所有参加活动人员一律佩戴口罩(非N95)。

(二)请各县直部门于2020年7月9日前将活动总结(图片、文字资料)报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联系人:曾令娟,联系电话:6823373,QQ:119089336

附件:现场宣传参加单位名单

附件

现场宣传参加单位名单

县发改局、县林业局、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县扶贫办、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电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