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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财政局2020年会计监督检查结果公示

索引号: zfbmnsxczj/2021-0018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1-02-24 09:30 成文日期: 2021-02-24 00:00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结果公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安财监【2020】5号)和《宁陕县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宁财办监【2020】5号)要求和部署,县财政局成立检查组于2020年8月至2020年10月,对宁陕县残联、宁陕县人社局、宁陕县屠宰场、宁陕县中心苗圃、宁陕县花园宾馆、陕西金诚财务有限公司宁陕分公司,开展了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从检查情况看,被查单位的会计核算基本合法,信息披露真实完整,暂未发现会计造假、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但是,在检查中也发现被检查单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存在附件资料不齐全,取得原始凭证内容不完整,会计科目核算不准确,部分专项资金支出支付审批不到位。

二是部分国有控股企业存在部分凭证附件资料不完整,差旅费报销审核不到位,审批不严格,“3+1”签字不齐全,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差旅费报销超标准,无依据发放13月奖励工资。

三是个别企业存在会计基础薄弱,账户管理不规范,多头开设银行账户,固定资产重购轻管,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完工后不及时交付使用,部分项目档案资料不完整。

四是代理记账公司存在未严格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规范》等规章制度记账,收入支出白条入账,大量使用现金收支,坐支现金,记账凭证无责任人,报表不全,凭证装订归档未编页码;记账人员不稳定,更换频繁,业务不熟练,不了解所代理单位经济业务开展情况及相关政策,导致会计业务的连续性断层,账务处理不能反应经济业务真实状况。

五是各单位普遍存在内控制度不完善,不切合实际,操作性较差,没有达到防控风险的目标。个别单位未建立任何内控制度。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县财政局在听取被检查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依法依规下达了处理意见,责令被检查单位认真整改落实,加强管理,切实提高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              

宁陕县财政局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