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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1-0319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1-03-26 09:42 成文日期: 2021-03-22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21〕18号 公开目录: 宁政办发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县政府审定通过,现将任务分工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一)狠抓“六稳”“六保”,力促经济恢复增长。

1.确保生产总值增长6.5%。(县发改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2.全力推进75个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县发改局负责,各镇各有关部门配合)

3.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5个乡村振兴项目,老街棚户区改造等15个县城提升项目,皇冠健康小镇等15个生态康养旅游项目,可利雅纺织数字化工厂等20个绿色产业项目,引汉济渭工程、宁石高速等20个民生保障项目。推进80个前期项目,力争一批项目取得实质进展。(县农水局、住建局、发改局、飞地办、宁石高速协调办等相关部门负责,各镇配合)

4.做好用地报批、项目审批,协助完成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确保38个续建项目3月底全部复工。(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住建局负责,各镇各相关部门配合)

5.做好每季度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县发改局负责)

6.谋划包装重大项目100个以上。(县发改局负责)

7.将资金争取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力争全年争取项目资金3.5亿元以上。(县发改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8.分解全年投资任务,定期通报项目投资完成及备案情况,确保一季度完成投资3.69亿元以上。(县发改局、统计局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9.管护15万亩林果丰产园,新建核桃园5000亩;发展食用菌1200万袋,建成县食用菌示范基地;种植天麻、猪苓800万平方米,建设专业村15个,建设秦岭珍稀药材优质种源基地;建成城关镇万头生猪养殖基地,新增养蜂7000箱;建设魔芋专业村10个,发展鲜食玉米3000亩。(县农水局负责,各镇配合)

10.“飞地经济”园区启动中央大道东段建设,推进园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济世康源中药饮片项目建设,秦粤田源智能电器投产,建成标准化厂房1.6万平方米。(县飞地办负责)

11.县域工业集中区启动朱家咀片区土地征收,确保板栗加工、大通电梯项目建成。(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

12.推进旬广工业园区建设,欧西克电子三期建成投用,加快秦岭山泉水二期等项目建设。(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

13.强化园区招商,全年各引进2家以上企业入园。(县飞地办、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

14.落实工业稳增长政策,开展重点企业包联帮扶行动。(县经贸局负责)

15.实施中小微企业成长培育计划。全年新增“五上”企业10户以上,确保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县经贸局负责)

16.启动秦岭峡谷漂流4A景区创建,推进悠然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创建。(县文旅广电局负责)

17.扎实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力争今年通过国家验收。(县文旅广电局负责)

18.围绕“秦巴1号旅游风景道”建设,加快悦心谷、渔湾逸谷田园综合体等旅游项目建设,完成梅苑景区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丰富旅游产品。(县文旅广电局负责,相关镇、部门配合)

19.启动县城旅游服务中心建设,提升旅游标识体系和智慧旅游建设水平。(县文旅广电局负责)

20.加强宣传推介,支持景区开展商业演出,办好漂流、滑雪、山地音乐节等特色赛事活动,提升“秦岭之心·绿都宁陕”印象品牌。(县文旅广电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21.确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县经贸局负责)

22.抓紧编制生态康养产业规划,推进苦竹沟等康养项目建设,启动县城森林康养休闲步道建设。(县文旅广电局、林业局负责,县住建局、民政局等部门及各镇配合)

(二)提升招商引资质效,持续增强发展后劲。

23.制定年度招商计划,确保全年落地亿元以上项目5个、到位资金35亿元,实现利用外资300万美元。(县招商服务中心负责)

24.加快实施“证照分离”,完成第二批相对集中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划转。(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25.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条件(县住建局负责)

26.在生产许可、项目投资、证明事项等领域推行承诺制。(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27.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县发改局负责)

28.深化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网办率达95%以上;大力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加快建立评价系统,完善管理制度。(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三)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29.系统谋划乡村振兴,制定2021年乡村振兴计划。(县农水局负责,各镇各有关部门配合)

30.狠抓产业振兴“十百千”工程,新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3个、农业园区2家,培育家庭农场20个、职业农民108人。(县农水局负责,各镇各相关部门配合)

31.落实县级领导包抓市级园区、书记镇长包抓县级园区责任,力促建成园区提质增效,续建、新建园区20个。(县农水局负责,各镇、相关部门负责)

32.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抓好10个示范样板村、33个重点达标村、28个干净整洁村建设。(县农水局负责,各镇配合)

33.启动“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确保G345新建至宁陕段、庙坪至双河公路路基建成,改建长坪至龙王公路。(县交通局负责)

34.完成农网升级改造项目14个,新建改造通信宽带信息点2000个,新增5G基站25处。(地电宁陕供电分公司、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负责)

35.完成2个集镇生活垃圾矿化处置站建设,做好垃圾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置。(县住建局负责,相关镇配合)

36.启动5个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强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管护,确保正常运行。(县住建局负责,相关镇配合)

37.完成户厕改造任务,确保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以上。(县农水局负责,各镇配合)

38.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以“八清一改”为重点,开展“卫生美、设施美、绿化美、布局美、家风美”农户庭院创建工作。(县农水局负责,各镇、相关部门配合)

39.以镇为单位,盘清村集体经济资产。(各镇负责)

40.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优化要素配置,发展村集体经济,壮大集体经济。(县财政局负责,各镇配合)

41.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成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县农水局负责,各镇配合)

42.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妥实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县农水局负责,各镇配合)

43.实施城关等5个集镇安置社区配套建设,进一步提升安置社区设施水平。(县搬迁办负责)

44.促进23家社区工厂稳产达效,开发公益岗位800个,带动建档立卡家庭稳定就业。(县人社局负责)

45.做好户籍、土地承包、集体收益分配等管理服务,保障搬迁群众权益。(县公安局、农水局负责,各镇配合)

46.抓好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建成扶贫专柜20个。(县经贸局负责)

47.扎实开展消费扶贫活动,扩大产品销售渠道,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县经贸局负责,各镇、相关部门配合)

(四)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统筹抓好城镇建设。

48.加快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科学划定三条控制线,统筹布局生态、产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县自然资源局负责)

49.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严查严管、依法惩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负责)

50.县城老街棚户区改造建成安置房5万平方米、征收第三片区房屋。(县住建局负责)

51.完成10个老旧小区改造,启动城投大厦建设。(县住建局负责)

52.完成征稽桥建设,打通三星路延伸段,建设引线桥至4号桥人行道。(县住建局负责)

53.完成棚户区改造二片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启动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程。(县住建局负责)

54.继续实施长安河水环境治理,启动五郎关公园提升改造。(县住建局负责)

55.完成液化气储配站迁建、城区西线天然气管网铺设,县城气化率达70%,新增车位500个。(县住建局负责)

56.优化城乡公交线路,建设汽车租赁平台。(县交通局负责)

57.抓好皇冠县域副中心镇建设,提升改造广货街集镇,推进筒车湾、四亩地、江口镇建设,统筹龙王河坪、金川沙坝、梅子安坪等10个重点社区建设。(各镇、相关部门负责)

58.启动国家森林县城创建。(县林业局负责)

59.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负责)

60.确保国家园林县城通过复审。(县住建局负责)

61.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治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乱摆摊点,实现卫生整洁、道路畅通、管理有序。(县住建局、交警大队负责)

(五)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厚植绿色发展优势。

62.抓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落实,持续开展“五乱”整治,全面推进林长制,提升网格化监管成效。(县发改局(秦岭办)、林业局负责,各镇、相关部门配合)

63.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开展水源地造林绿化,防控松材线虫,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县林业局负责)

64.严格落实河长制,重点流域全面禁捕,稳步推进小水电关停退出,实施月河防洪工程建设。(县农水局负责)

65.加强水源地保护,确保监测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负责)

66.狠抓大气污染防治,铁腕实施蓝天保卫行动计划。(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负责)

67.治理建筑施工扬尘,禁烧垃圾秸秆,开展散煤、餐饮油烟、烟花爆竹燃放整治。(县住建局、农水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负责)

68.空气优良天数不低于345天。(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负责)

69.综合防治土壤污染,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县农水局负责)

70.推动保护区矿业权依法有序退出,全面加强自然资源监管。(县自然资源局负责)

71.扎实抓好生态环保各级各类督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县发改局(秦岭办)、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

72.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等重点群体就业。(县人社局负责)

73.确保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和8%。(县发改局、农水局负责)

74.开展就业调查统计,建立就业台账,“一对一”落实就业措施。(县人社局负责)

75.做好失业监测预警,加强就业供需对接,大力开展“春季产业大招工”“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场招聘,精准组织劳务输出。(县人社局负责)

76.全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7万人,城镇新增就业6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县人社局负责)

77.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000万元。(县人社局负责)

78.确保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5%。(县财政局负责)

79.做好养老、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参保,建立健全城镇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县人社局、医保局负责) 

80.提升特困供养水平,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做好残疾、孤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县民政局负责)

81.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建成县老年养护院主体。(县民政局负责)

82.实施江口烈士陵园红色纪念馆建设,做好拥军优抚工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83.抓紧推进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县教体科技局负责)

84.县城第二小学投用,宁陕中学改扩建完工,加快江口中学迁建。(县教体科技局负责)

85.完善提升儿童早期发展“双抚双育”宁陕模式。(县教体科技局负责)

86.确保县中医院投用,完成县医院传染病区建设,加快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县卫健局负责)

87.完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推进县非遗馆、文博馆和数字文化馆、图书馆建设。(县文旅广电局负责)

88.举办文艺巡演系列活动,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实施子午道文化品牌建设“五个一”工程。(县文旅广电局负责)

89.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做好农村、学校、医院、超市、敬老院等重点区域防控,严格高中风险地区来宁人员排查管理,加强冷链食品监测消毒,周密安排节后复工复产防控,完善医疗救治、物资储备体系,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县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经贸局等部门负责,各镇各相关部门配合)

90.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预防煤气中毒、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监管,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91.严防森林火灾,加强火源管控,严格生产用火、重点人员、关键部位、关键时段管理,充实防火队伍,严格值班带班制度。(县林业局负责,各镇、相关部门配合)

92.常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完成“雪亮工程”建设。(县公安局负责)

93.扎实推进重复信访治理、积案化解清零攻坚行动,紧盯生态环保舆情、征地拆迁补偿、农民工工资支付等重点,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县信访局负责)

二、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制定落实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重点工作任务按时全面完成。

2.强化协作配合,细化量化目标。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逐项细化量化,紧盯重要指标、重要节点,跟进协调、跟踪督办。对涉及跨领域、多单位参与的工作,牵头单位要发挥主导作用,积极沟通协调;配合单位要主动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3.突出问责问效,强化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将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报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进行检查或抽查,对未达进度的事项进行通报。未按要求完成的,年底严格进行考核,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对因工作落实不力造成重点工作推进滞后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