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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加快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1-0318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1-03-20 09:40 成文日期: 2021-03-20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21〕17号 公开目录: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陕县加快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0日


宁陕县加快推进全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畜牧产业结构,加快推进全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安政办发〔2021〕4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畜沼园”种养结合绿色循环发展,按照“做优生态猪,扩大牛羊禽,做强特色畜”思路,不断增强我县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全县生猪、牛、羊、家禽、梅花鹿和中蜂饲养量分别达到2.7万头、0.5万头、2.4万只、38万羽、800头和3万箱,肉、蛋总产量分别达到2300吨和650吨;到2025年全县生猪、牛、羊、家禽、梅花鹿和中蜂饲养量分别达到3.5万头、0.6万头、1.7万只、40万羽、1000头和4万箱,肉、蛋总产量分别达到2400吨和670吨,畜牧业产值达到2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超过3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5%以上;建成1个生猪航母示范园、2个生猪市级园区和6个生猪县级园区。统筹支持建设2个肉牛、2个肉羊和5个家禽养殖场,到2035年,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畜产品质量档次明显提升,产品品质优良、安全可靠、营养健康,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三、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动畜牧业循环绿色发展

1.优化产业布局。根据全县畜牧业发展规划,优化产业布局,引导畜禽养殖企业调整生产布局,向有环境承载能力的区域发展。在城关、新场、龙王镇建设生猪万头养殖基地,在江口、金川等镇建设2个肉牛、2个肉羊养殖基地,在筒车湾、四亩地、龙王等镇建设5个家禽养殖基地,在太山庙、新场镇建设3个梅花鹿养殖基地,着力打造生态特色畜牧养殖板块。(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林业局,各镇)

2.推进规模化养殖。以宝峰、佳惠、田园、远福旺等合作社为重点,培植一批规模大、起点高、生产能力强、辐射面广的万头生猪养殖场;以合兴牧业为龙头,建设年出栏肉牛100头以上的养殖场2处,出栏肉羊100只以上的养殖场2处;以荣庚公司为重点,发展年出栏生态鹅、林下鸡1万羽以上养殖场5处;以隆源公司为带动,建设年出栏梅花鹿100只以上养殖场3个。以梨子园等18家中蜂养殖合作社为抓手,建设一批中蜂养殖场,年销售蜂蜜250吨。推广“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模式,以大带小,扩大养殖规模,提升规模化养殖水平。保障畜牧业养殖用地,出台畜禽规模养殖奖扶支持政策,严格落实畜禽养殖业环评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制度。(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各镇)

3.推进标准化生产。因地制宜发展规模化养殖示范,引导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升级改造,加快设施装备升级,提高标准化养殖水平。支持养殖场配套建设自动化饲喂、环境控制、饲草饲料加工、防疫和环保等设施设备,完善家庭养殖场户防疫和粪污处理等基础设施。鼓励县生猪定点屠宰场改造升级、完善冷链运输、低温分割加工车间、冷库等设施。在畜牧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面推进全程标准化生产。逐步构建以大型企业为引领、适度规模企业为主体、农牧结合型家庭牧场为补充的标准化生产体系。(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场监管局、经贸局,各镇)

4.推进产业化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推动种养加、产供销、农工贸有机结合,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促进产业深度交叉融合。积极提升宁陕腊肉、秦岭牛羊肉、生态鹅、林下鸡、中蜂蜜等特色畜牧产品包装、加工能力,加快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持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探索建立“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运输、冷鲜上市”产销模式,推动畜产品流通由“调运活畜禽”向“调肉”转变。支持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持续提高中高端产品比重。(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经贸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5.推进养殖方式绿色化。完善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加工等设施设备的能力,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大力推广节水、节粮等清洁养殖工艺,控制氨气排放,规范使用饲料兽药,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推广低氮、低磷和低矿物质饲料产品。支持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施建设,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模式,就地就近施用粪肥。实施果菜粮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和化肥减量行动,引导优质果蔬等特色农产品基地扩大有机肥施用。积极探索以梨子园中蜂养殖、合兴肉牛、隆源梅花鹿、荣庚生态鹅种养结合为主要特征的“美丽牧场”创建活动。到2025年,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各镇)

6.推进产品品牌化。实施品牌培育行动,大力推进以绿色为主导的“两品一标”产品生产,着力打造“佳惠黑猪、田园猪、向云树牛肉、荣庚生态鹅、隆源鹿血酒、疯婆娘蜂蜜”等一批知名产品品牌。结合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鼓励支持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佳惠、田园、合兴、荣庚、隆源、梨子园等龙头企业,培育优质富硒畜产品品牌。加强品牌宣传推介和品牌保护,引导企业及时注册商标、申请核心技术专利,促进市场有序竞争。(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镇)

(二)加强支撑体系建设

1.加强技术服务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县镇动物防疫、检疫检验队伍建设,改善县级兽医实验室疫病检测条件,补齐机构、队伍和设备短板,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能力。配齐必要的交通、通信、快速检测、监督执法等设施设备。二是科学调整防控物资的品类、规模、结构,完善应急指挥系统运行机制,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完善“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保险联动、处理规范”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建立专业化处理与规模养殖场自行处理相结合的处理体系。四是依托相关大专院校力量,建立生猪、肉牛、肉羊、家禽、特色养殖等产业技术体系。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相结合的人才队伍培养体系。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畜牧业创新创业,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财政局、人社局,各镇)

2.强化良种繁育。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向畜禽良种繁育建设的倾斜政策,强化种畜禽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优良品种供种能力,加大优良品种引进力度,加强种畜禽培育、扩繁、推广、利用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提高生猪、肉牛、肉羊、家禽良种覆盖率。(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财政局)

3.推广饲料饲草种植示范。适度推广饲料玉米和优质牧草新品种,加强农作物秸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秸秆和饲草收储运体系,发展专业化收储企业和服务组织。在江口镇、金川镇发展饲料玉米和牧草种植示范500亩。到2025年,秸秆饲料化利用率提高到30%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镇)

4.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县级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能力建设,完善设施设备,强化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提升风险预警水平。推行网格化监管,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立健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提高源头治理能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落实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公安局)

5.加强信息化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完善畜禽养殖、投入品监管、疫病防控、检疫监督、畜禽屠宰、监测预警和网上培训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实施“互联网+”工程,推动畜牧业发展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业态融合。支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电子档案,推广线上线下和现代物流结合销售模式。指导经营主体开展数据直联直报,构建畜牧业动态数据库,促进技术、营销和金融等社会化服务与产业有机融合,实现各环节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经贸局)

(三)切实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1.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各镇人民政府依法督促落实畜禽养殖、贩运、屠宰、加工、销售等各环节从业者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引导养殖场(户)改善动物防疫条件,严格按规定做好强制免疫、清洗消毒、疫情报告等工作。建立健全畜禽贩运和运输车辆监管制度,对运输车辆实施备案管理,落实清洗消毒措施。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户)和屠宰厂(场)配备相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依法落实疫病自检、报告、派驻官方兽医检疫等制度。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分类指导和技术培训,及时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防控模式。(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交通局、公安局,经贸局,各镇)

2.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各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动物防疫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排查,建立重点区域和场点入场抽检制度。健全动物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养殖、屠宰加工、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动物疫病信息管理。完善疫情报告奖惩机制,对瞒报、漏报、迟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疫情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完善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严厉打击收购、贩运、销售、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公安局、交通局,各镇)

3.探索开展无疫小区创建。以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为重点,统筹做好动物疫病防控、畜禽及畜禽产品调运监管和市场供应等工作。落实中省市扶持政策,发挥好县级防控指挥机构作用,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推进动物疫病净化。(责任单位:县农水局、发改局、财政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扶持。建立政府引导、经营主体自筹、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争取中省市投资良种繁育推广、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公共品牌宣传推介以及龙头企业再生产贷款贴息等。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畜禽产品初加工等环节用水、用电优惠政策。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00万元,用于新建标准化圈舍、种畜引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和畜牧产业奖补及技术培训。同时,将动物防疫、良种引进、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畜产品应急储备、畜产品质量监管等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探索融资风险补偿等机制。将畜牧业纳入现代农业产业园、兴村强镇等创建扶持范围。严格落实养殖用地优惠政策,将畜牧业用地纳入各镇国土空间规划予以优先保障,养殖生产及其直接关联的畜禽粪污处理、检疫检验、清洗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畜禽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需按照程序办理手续。加大林地对畜牧业发展的支持,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手续。鼓励节约使用畜禽养殖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落实建设畜禽养殖设施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对畜牧机械装备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林业局、税务局)

(二)加强金融服务。金融机构积极探索推进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支持具备活体抵押登记、流转等条件的规模养殖场按照市场化和风险可控原则,积极稳妥开展活畜禽抵押贷款试点。扩大现有保险覆盖面,鼓励探索开展肉牛、肉羊、家禽、中蜂政策性保险试点。(责任单位:县政府办(金融办)、财政局、农发行宁陕支行、农商行宁陕支行)

(三)加强督查考核。将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任务纳入各镇及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重点考核各镇指标完成、相关部门支持配合情况,对贯彻县上决策不坚决、发展措施不得力、不能完成年度发展任务的镇、部门加强督导,年终考核予以扣分,形成县镇部门互动、职责明确,共谋产业发展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县考核办、政府督查室、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统计局,各镇)

附件:宁陕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


附件

宁陕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

组 长:贺海宁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长

成  员:县财政局、公安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经贸局、林业局、交通局、统计局及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税务局、农发行宁陕支行、农商行宁陕支行分管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由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