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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四好农村路”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1-0556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1-05-19 17:25 成文日期: 2021-05-19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21〕36号 公开目录: 宁政办发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陕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宁陕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陕政发〔2018〕21号)和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8〕123号)精神,扎实推进全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特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省市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总目标,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健全长效机制,全面规范县域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确保全县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通畅水平明显提高、安全条件明显改善、路况质量明显提升、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和建设现代化宁陕提供坚实的交通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建好”农村公路。到2021年底,全县所有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建制村通畅率达到100%;具备升等改造条件的等外县乡公路全部改建为等级公路,深度贫困村集中居住30户以上自然村通水泥路,农村公路危桥总数明显减少,县道、乡道、重要村道安全隐患基本消除,新改建农村公路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一般事故数量明显下降。

(二)“管好”农村公路。全面巩固农村公路“两个纳入”(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农村公路建养质量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成果,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配套资金,健全县级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机构、镇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村道管理议事机制,将“爱路护路”纳入村规民约,形成农村公路规范管理长效机制。积极吸收引进外地好经验好做法,持续深化农村公路日常管理,保护好路产路权。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宅)分离。加强超限超载治理,超限超载率稳定控制在3%以下,依法开展公路路政管理,建立路政监管员制度,探索完善公路信息巡检系统,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类路政违法行为。

(三)“养好”农村公路。到2021年底,全县农村公路经常性养护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75%,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稳中有升。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农村公路养护机制,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社会化改革,逐步实现规范化、专业化、机械化、市场化。积极探索日常养护采用集体、家庭或个人分段承包、领养等方式,真正实现“有路必养、养必优良”。

(四)“运营好”农村公路。推动“互联网+农村物流”建设,不断完善农村物流体系,鼓励社会物流寄递企业向镇村延伸服务网络,综合利用现有客运、货运场站及通村班车资源优势,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尽快打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双向通道,力争形成集大宗货物集散、邮件快件揽投一体的现代化物流网络。鼓励道路客运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制定综合保障政策,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确保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可持续”。坚持“公交优先、城乡一体”理念,加快城乡公共客运交通一体化发展,确保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发展水平基本达到AAA级以上,逐步形成以县城为中心、镇为中转、村为节点的三级农村客运体系。

(五)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到2021年底,全面建成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农村公路交通体系,将宁陕成功创建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

三、工作职责

县政府成立宁陕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县交通运输局:按照中省市要求,统筹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高质量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做好全县农村公路的新建、提质改造和日常养护管理、维修工作;抓好“路长制”工作落实;严格农村公路执法,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行为,协助各镇做好镇村道路的路产路权保护工作;牵头做好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水毁塌方等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农村客运和城乡公交发展,构建城乡客运一体化格局,负责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群众出行安全便捷高效。

县发改局:做好公路新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的争取、立项、报批工作。

县经贸局:负责开展物流配送进村试点工作,加强农村客运站与物流企业的合作,推进农村客运站与便利店、邮政、物流等“多站合一”的物流节点建设,建成县镇村三级物流网络体系。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查处各类妨害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做好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管理和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做好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淘汰处置工作,保障农村公路营运环境安全。

县审计局:做好全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足额筹措拨付全县农村公路建、养、管、运所需经费,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合法合规,发挥最大效益。

县人社局:统筹全县公益性岗位等社会资源,为农村公路养管力量提供必要支持,配合做好“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评选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做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涉及用地的规划调整和报批预审工作,对公路新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优化建设用地手续办理流程。 

县住建局:负责治理城市道路抛、洒、滴、漏等污染公路环境的行为。

县农水局:配合做好农业机械车辆和设备擅自行驶并损坏农村公路行为的查处工作;按规定加快河道范围内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严格建设过程中弃土、弃渣、行洪障碍物清理监管;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镇、村做好路域环境整治。

县统计局:负责做好创建工作数据统计指导。

县文旅广电局:负责统一设计、规范设置公路旅游标识标牌,结合实际在公路沿线设置旅游服务设施。

县应急管理局:做好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管理指导工作,核查工程建设中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负责农村公路重大安全隐患督查督办。

县扶贫局: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衔接工作,协助“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评选工作。

县林业局:配合做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的手续办理工作,落实好“交通部门修路、林业部门栽树”的做法,确保道路绿化、美化同步到位。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负责做好排入公路控制区污染源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管,为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做好环评审批。

各镇人民政府:做好镇辖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外部环境保障工作;按照职责做好辖区通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安全管理、路政协管、水毁抢修保畅、路域环境整治;规范健全镇农村公路管理所机构,做到人员稳定、职责明确、管理制度完善;建立镇有监管员、各村有专管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指导各村(社区)制定完善爱路护路的村规民约;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镇、示范路创建工作,规范收集相关文档、图片、影像资料。

县公路段:负责国道210的日常养护。

陕西交控集团西汉分公司宁陕管理所:负责西汉高速引线的日常养护。

人保财险宁陕支公司、宁陕人寿财险公司、永安财产保险公司:积极推行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县交通运输局要强化“四好农村路”建设的主体责任和实施的组织责任,科学细化分解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四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并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高质量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任务清晰、责任明确、落实有力。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主动认领任务,密切协作配合,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二)强化资金保障。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筹措机制,积极争取政府债券、各种扶贫和涉农资金用于支持农村公路发展。继续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以及利用道路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大力推广“建养一体化”、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制度等农村公路发展模式,多元化拓宽发展渠道,加快提升发展水平。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渠道、制定考核奖补办法,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用于农村客运车辆更新、安全保险、运营补助等方面奖补扶持。县政府按照每年每公里县道10000元、乡道6000元、村道3000元的标准足额落实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并建立逐年增长机制。

(三)严格督查考核。县政府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纳入各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定期对“四好农村路”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监督考核。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不得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对因责任未落实、工作不力等原因造成负面影响的,将按程序追责问责。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镇、各部门要加大“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宣传力度,分阶段、有重点地宣传全县农村公路发展成绩,引导群众积极主动支持、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不断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护路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宁陕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宁陕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省市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全县“四好农村路”建设,持续提升县域农村公路建、养、管、运水平,更好发挥“四好农村路”在服务“三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发展全域旅游、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县政府决定成立宁陕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郑红丹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文忠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成  员:姜 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向平昌  县发改局局长

方 敏  县经贸局局长

唐洪波  县公安局副局长

周康礼  县审计局局长

杨永杰  县财政局局长

段多铭  县人社局局长

杨继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高 山  县住建局局长

张志清  县农水局局长

刘 健  县统计局局长

吕宣强  县文旅广电局局长

郑常涛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何承广  县扶贫局副局长

卢益建  县林业局局长

邓永康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局长

张富林  城关镇镇长

郑伦强  筒车湾镇镇长

张 瑞  皇冠镇镇长

田 亮  四亩地镇镇长

刘 琪  梅子镇镇长

王 东  新场镇镇长

万贵侠  江口回族镇镇长

李钐林  广货街镇镇长

贾 平  金川镇镇长

李正斌  太山庙镇镇长

曾 科  龙王镇镇长

周自林  县公路段段长

王 超  陕西交控集团西汉分公司宁陕管理所所长

王 成  人保财险宁陕支公司经理

党信军  宁陕人寿财险公司经理

石缘良子 永安财产保险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姜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