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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市对县质量工作考核印证资料的通知

索引号: zfbmzfb/2018-0130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8-06-04 08:40 成文日期: 2018-06-01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函〔2018〕54号 公开目录: 目标考核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按照安康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2018年度市对县区质量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安质委办发〔2018〕14号)要求,市政府将于近期对我县2017—2018年度质量工作进行考核,为确保市对县质量工作考核顺利进行,并取得较好考核格次,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报送质量工作考核印证资料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务求取得实效。此次质量考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内容多,请承担考核任务的文广旅游局、住建局、农水科技局、交通局、卫计局、县经贸局、财政局、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等九个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专人负责考核资料收集整理,确保考核工作不出问题。

二、明确责任,及时收集整理资料。各单位要认真对照质量工作目标任务(见附件)进行自查,做好查漏补缺,务必于5月31日前上报单位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名单,于6月8日前报送本单位2017年—2018年度(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质量工作印证相关资料;旅发委、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分别上报2个服务质量、工程质量、产品质量现场核查点。以上资料报县质推委办公室(县市场监管局)。

三、严肃纪律,强化督促检查。县市场监管局要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加强与上级质量考核部门沟通对接工作,并对我县2017-2018年度质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评自纠,形成自评材料上报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各单位要按时按要求报送考核资料,对上报的资料不全、不及时,影响考核结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人:李

联系电话:0915-6822833


附件:1.各单位质量工作目标任务

2.各单位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信息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

 

附件1

各单位质量工作目标任务


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完成产品质量量化指标

1.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85%,并进行质量分析。

2.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问题发现率、辖区生产基本药物全品种抽验覆盖率。

(二)加强质量宏观管理

开展质量宣传;加强品牌创建,确保总量有所提升;推进实施商标战略,帮扶指导企业、行业协会注册商标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开展商标侵权专项整治;开展“守合同、重信用”、诚信文明市场”、 食品安全示范、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和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本辖区企业获得年度信用等级A级评价;建立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撰写质量状况分析报告;按程序公开产品质量、食品质量、药品质量的安全信息,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抽检不合格产品在门户网或媒体公示;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三)健全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1.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执法联动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辖区执法责任机制、投诉案件举报奖励机制、重点质量案件挂牌督办制度。

2.健全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申诉投诉处理机制。

3.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产商品、食品药品及“红盾护农”专项整治行动。

4.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管理责任,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等机制发挥实效。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将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纳入地方政府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应急专项资金范围;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通过排查做到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底子清、情况明。

5.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追溯体系;建立餐饮服务单位索证索票制度;落实小作坊“一票通”制度;落实红黑名单、量化分级,量化分级率达95%以上;开展食品、药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查抽检。对下级政府的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和下级业务部门的药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贯彻落实《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辖区内小作坊、小餐饮许可率100%,食品摊贩备案率100%。

6.对企业违反企业信息公示相关法规的,及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7.建立并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有处置记录。

8.开展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其中当地工业企业产品标准公开声明达到85%,公开的标准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规范有效。

9.开展日用消费品和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格实施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建立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信息档案。组织开展消费品、出口产品质量提升工作。

10.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四)夯实质量基础建设

1.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推进计量技术基础建设,健全社会计量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认证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认证活动以及伪造冒用认证标志行为;加强获证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建档率和检查覆盖率均达100%;制定年度干部学习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建立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完成省局下达的年度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任务,在本地区主导产业、新兴产业积极开展团体标准培育工作。

3.强化认证宣传与执法监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体系认证和有机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认证、不遵守《认证认可条例》和认证规则以及伪造冒用认证标志行为。加强获证检验机构监管,配合开展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及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

4.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推进建立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五)完成县质委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县交通运输局

(一)加强质量宏观管理

1.开展工程领域创优活动,力争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2.建立本地区交通工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在门户网站或媒体对全县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信息进行公开。

(二)健全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1.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执法联动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辖区执法责任机制、投诉案件举报奖励机制、重点质量案件挂牌督办制度。

2.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机构、制度机制健全,并有效实施。

3.落实红黑名单、量化分级、许可公示、处罚公开、监管公开等诚信体系建设各项制度。

4.开展本地区行业及企业的质量自律、质量诚信活动。

5.健全工程质量申诉投诉处理机制。制定交通建设工程申诉投诉处理制度,并落实该项工作,有印证资料。

6.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监管,本县区内四级及以下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认真履行公路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加强公路日常养护检查考核,严格执行养护工程程序。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

7.有满足本地区工程建设规模要求的工程质量监督人员。

(三)夯实质量基础建设

加强工程质量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质量培训和教育,有印证资料。

(四)完成县质委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县住建局

(一)完成产品质量量化指标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有竣工验收台账,有竣工验收记录。

(二)加强质量宏观管理

1.在工程领域积极开展创优活动,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

2.制定工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在市县级通报或在门户网媒体公示工程质量安全信息。

(三)健全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1.服务领域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执法联动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辖区执法责任机制、投诉案件举报奖励机制、重点质量案件挂牌督办制度。

2.在工程质量监管领域,加强基层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参加或组织质量安全有关培训,有培训相关文件记录。

3.加强工程领域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有信用体系工作各类文件,建立诚信红黑榜。

4.组织企业开展自律或诚信活动,查阅相关资料。

5.健全工程质量申诉投诉处理机制;投诉机制健全,有投诉台账,有投诉处理纪律。

6.落实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各项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监督执法检查。按有关规定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的调查处理。

7.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度、施工图审查制度、工程监理制度、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符合基本建设程序要求的新开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和“民用四表”首次强制检定覆盖率达到100%。

8.有满足本地区工程建设规模要求的工程质量监督人员。

(四)夯实质量基础建设

加强工程质量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对中小企业的质量培训和教育;有组织培训教育文件,培训记录。

(五)完成县质委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县发展和改革局

(一)加强质量宏观管理

1.将质量发展目标、质量措施、质量基础建设等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

2.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鼓励、限制、淘汰类产业政策,见文件资料。

3.将质量发展列入十三五规划之中,或出台制定质量发展专项规划。

(二)完成县质委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县文广旅游局

(一)加强质量宏观管理

1.开展中国旅游日旅游惠民活动,有具体惠民措施和活动影响力,有宣传活动方案、过程图片、新闻报道、活动简报等。

2.服务领域积极开展创优活动,拥有省级以上奖励(含省级),培育三星级以上饭店或者AAA以上景区,培育二星级以上饭店或者AA景区,培育一星级饭店或者A景区。

3.建立服务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进行年度服务质量状况分析,在门户网站或媒体公开服务质量安全信息。

(二)健全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1.服务领域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执法联动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辖区执法责任机制、投诉案件举报奖励机制、重点质量案件挂牌督办制度;旅游市场执法重点案件督办反应迅速,案件资料完善。

2.加强服务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旅游市场建立安全监管三级网络、安全管理有效;考核年度不发生较大旅游安全事故。

3.加强服务领域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有信用体系工作部署、安排、落实;开展质量信用专项活动。

4.织旅游企业开展质量自律、质量诚信活动,有相关资料。

5.健全旅游投诉机制,处理规范、渠道畅通、投诉受理资料完善。

6.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分工负责的旅游质量综合监管、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和旅游违法行为查处信息的共享机制;开展旅游市场联合专项检查、旅游安全大检查,制定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提升综合监管能力,确保全年无重大旅游质量安全事故,有相关文件和印证资料。

7.落实旅游行业失信惩戒制度,公布违法违规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

(三)夯实质量基础建设

开展旅游人才专项培训活动,并见相关印证资料。

(四)完成县质委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县经贸局

(一)加强质量宏观管理

1.开展 “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有宣传活动方案、过程图片、新闻报道、活动简报等。

2.组织宾馆酒店开展创优活动,有相关宣传资料及过程资料;按照食安委明确的工作职责,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3.组织开展“质量标杆”学习实践活动,推动质量品牌建设;促进企业创新能力建设,鼓励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二)健全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1.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执法联动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辖区执法责任机制、投诉案件举报奖励机制、重点质量案件挂牌督办制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的重大质量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有相关印证资料。

2.加强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引导企业提高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开展产品服务自我声明公开等质量相关工作。

3.组织商贸流通企业(商超、宾馆酒店)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和诚信建设创建活动。

4.健全申诉投诉处理机制;宾馆酒店、商超设立顾客意见箱、意见簿,公布举报监督电话,保证投诉完结率100%。

5.落实商贸优质服务提升措施,加强行业服务质量监管。实行商品质量责任制;建立宾馆酒店服务质量提升措施;服务态度热情诚恳严把采购关、仓库保管关、上货关。

(三)夯实质量基础建设

1.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省、市、县质量培训,引导、指导企业开展职工质量培训。

2.加强对出口食品、农产品从业人员得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四)完成县质委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一)加强质量宏观管理

1.制定实施县级医院重点学科、优势专科建设方案;获得市级以上重点学科、优势专科命名。

2.制定实施医疗服务质量评估分析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医疗服务质量分析评估并在门户网或媒体公开评估结果。

(二)健全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1.分别建立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卫生计生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制度。

2.加强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并实施卫生计生系统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对开展限制性临床医疗技术的及时备案,有备案资料。

3.将医疗机构自律、诚信管理内容纳入医疗服务管理内容;与辖区医疗机构签订依法执业承诺书,有印证资料。

4.加强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实施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达到省级方案要求;制定并实施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方案,辖区所有县级监测哨点医院完成监测任务,有印证资料,确保食品风险检测结果客观准确。

5.设立卫生计生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电话并正常运行;医疗服务群众投诉案件办理有记录或台账、有反馈结果资料。

6.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管,推进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制定并实施医疗改善计划,深入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治理活动,有方案、有总结或检查结果通报。

7.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完善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和院长第一责任,建立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计量器具免费强制检定,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情况定期检查评估,逐步推动医疗质量信息公开。

(三)夯实质量基础建设

定期组织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有培训方案、培训记录、培训总结。

(四)完成县质委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县农水科技局

(一)完成产品质量量化指标

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97%以上,有县级检测方案和依据。

(二)加强质量宏观管理

1.开展农业领域创优活动,并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2.有农产品质量安全分析报告,并在门户网或媒体公开农业投入品假冒伪劣产品信息。

(三)健全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1.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执法联动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辖区执法责任机制、投诉案件举报奖励机制、重点质量案件挂牌督办制度。

2.在农产品质量监管领域,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有县、镇、村级监管机构文件,有培训制度或培训印证材料,有编制、有固定办公场所。

3.按计划组织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及专项整治,案件查处率100%,制定并落实部门联动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开展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集中整治,对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无证生产销售行为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严查彻办重点产品制假售假违法大案;有痕迹资料。

4.加强农产品领域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农资门店诚信建设方案,有活动印证资料。

5.以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

6.开展农资放心下乡活动或放心农产品进社区活动(有活动的照片等资料)。

7.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有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文件及风险分析报告。

8.健全农产品质量申诉投诉处理机制,公开产品投诉电话,有处理申诉投诉的听证、复议协调机制。

9.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农药质量市场抽查和专项监督检查;有安排计划,有开展农药抽查和农业投入品专项检查的痕迹或印证资料。

(四)夯实质量基础建设

1.建立全方面的食品农产品风险监测、处置体系。

2.组织单位或企业人员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培训及农产品检测或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使用等方面的培训,有相关资料。

3.加强动植物检验检疫规范化建设,强化疫情疫病联防联控。

(五)完成县质委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县财政局

(一)保障质量工作经费预算,并落实到位,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有资金拨付文件及凭证。

(二)列入免费检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费用列入预算,保证检定工作顺利完成。

(三)完成县质委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2

各单位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信息表

单位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QQ号

 

 

 

 

 

 

 

 

 

 

 

 

 

 

 

 

 

 

 

 

 

 

 

 


抄送:县文广旅游局、县住建局、县农水科技局、

县交通局、县卫计局、县经贸局、县财政局、

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