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县政府第七、八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18-0009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8-10-31 13:10 | 成文日期: | 2018-10-30 00:00 |
发布文号: | 督查通报第33期 | 公开目录: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现将2018年县政府第七、八次常务会议确定、目前尚未完成的事项通报如下。
一、第七次常务会(3项未完成)
1.由县国土局负责,县搬迁办配合,严格按照省、市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全县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奖励补助政策。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搬迁办
完成情况:全县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奖励补助政策已拟定,正在送审。
承诺时限:待县政府审定通过后印发执行。
2.由县农水科技局负责,尽快编制10个集镇和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社区供水工程规划,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分年度推进建设,确保集镇和安置社区达到标准化供水需求;抓好贫困村供水工程建设,统筹做好贫困村供水保障。
责任单位:县农水科技局
完成情况:正在收集整理10个集镇和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社区供水工程相关资料。
承诺时限:12月上旬完成规划编制并启动实施。
3.县农水科技局负责,以集镇供水“国建民营”、村级供水“协会+”的模式,科学制定集镇、村级供水管理办法,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审定。
责任单位:县农水科技局
完成情况:集镇、村级供水管理办法已制定,正在征求意见。
承诺时限:12月底前印发集镇、村级供水管理办法并实施。
二、第八次常务会(1项未完成)
同意将县中心粮库及质检中心建设202万元债务作为政府性债务,适当安排财政资金解决一部分,逐步完成债务化解。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
完成情况:已将项目纳入政府性债务管理,目前正在按会议要求组织实施。
承诺时限: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债务化解。
以上未完成事项,各责任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办理进度,并将结果报县政府督查室。对不按要求落实的,将依据《差错登记管理办法》实施差错登记。
宁陕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