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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残疾预防行动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zfbmnsxzfxxb/2019-0060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9-03-04 15:23 成文日期: 2019-03-04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9〕17号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陕县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4日




宁陕县残疾预防行动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康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和《“健康宁陕2030”行动纲要》精神,进一步加强残疾预防工作,扎实开展我县残疾预防工作,有效控制和减少残疾发生,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任务

2020年,全县残疾预防工作体系基本建成,防控网络进一步完善,全县残疾预防意识与能力显著增强,可比口径残疾发生率不超过国家控制水平。到2030年,残疾预防意识和能力满足需要,残疾发生率明显下降。

二、具体措施

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残疾预防政策法规体系,加强残疾预防知识宣传教育和社会动员,形成政府、单位、个人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的防控工作体系。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一)控制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

1.加强婚前、孕前健康检查。积极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加强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的检查并提出医学意见。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与婚前医学检查,确保孕前健康。到2020年全县孕前优生检查率达到80%以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0%以上,2030年“两率”达到95%以上。(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妇联、县残联配合)

2.做好产前筛查、诊断。落实《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孕产妇产前筛查工作,筛查率达到85%以上;艾滋病、梅毒、唐氏综合症、严重体表畸形重大出生缺陷等综合预防产前筛查和诊断率达90%以上。(县卫生健康局、县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儿童筛查和干预。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建立新生儿及儿童致残性疾病和出生缺陷筛查、诊断、干预一体化工作机制,提高筛查率和诊治率,努力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全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完善残疾儿童筛查制度,对0—6岁儿童残疾初筛给予免费,建立贫困家庭疑似残疾儿童诊断补贴制度。2020年新生儿及儿童残疾预防筛查率达到85%以上,2030年达到95%以上。(县卫生健康局、县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着力控制疾病致残

1.有效控制传染性疾病。加强传染病监测,开展疫情报告、流行病学调查、传染病疫苗接种等预防控制措施,做好传染病患者的医疗救治。到2020年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到98.5%以上,2030年全覆盖。(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各镇配合)

2.有效控制地方性疾病。针对碘缺乏症、大骨节等重点地方病,实施补碘、改炉改灶改水、移民搬迁、食用非病区粮食、学龄儿童异地养育等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碘缺乏病、大骨节等重大地方病致残,控制和消除重大地方病。(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各镇配合)

3.加强慢性病防治。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推广行动,推动科学膳食、全民健身、戒烟限酒。倡导居民定期健康体检,引导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脑卒中、心血管病等高危人群筛查,提供健康咨询、干预指导,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规范治疗及管理。开展致聋、致盲性疾病早期诊断、干预。2020年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规范管理率达80%以上;巩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成果,实现白内障“发现一例、复明一例”。(县卫生健康局、县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精神疾病防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加强对精神分裂症、阿尔茨海默症、抑郁症、孤独症等主要致残性精神疾病的筛查识别和治疗康复,重点做好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心理健康服务。将心理援助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遭遇突发公共事件群体提供心理援助服务。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建立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联合服务管理工作,强化部门协作,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和发病报告。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80%以上。(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残联配合)

5.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推行减盐、减油、减糖及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重点的“三减三键”健康生活方式。倡导居民定期进行体质监测和健康检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全面开展公共场所禁烟,机关、学校无烟单位创建,到2020年全县成年人吸烟下降到30%。(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努力减少伤害致残

1.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提高事故风险防范、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不定期对敬老院、学校、幼儿园、商铺、街道、市场等人口密集场所的易燃易爆、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到2020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伤亡人数均下降10%以上(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职业病监管。落实《职业病防治办法》,加强工作场所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提高劳动者安全健康防护能力。重点做好待孕夫妇、孕期妇女劳动保护,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减少职业危害。对存在粉尘、毒物等职业伤害的用工单位,定期对职工进行体检,确保及时诊断治疗。健全工伤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提高各类用工单位工伤保险的参保率,做到应保尽保,预防职业病致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落实国家车辆安全标准,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道路巡查。确保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始终处于良好技术状况。优化机动车产品结构,依法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普及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科学编制应急预案,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提高施救水平。依法查处交通事故违法行为,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对农产品和食品中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检测和监管力度,有效防范、妥善应对食品安全事件。加强对玩具、电子产品的质量监督和分级管理,减少对儿童青少年视力、听力、精神等方面的伤害,加强暴力致伤、致残儿童案件的打击力度。(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城镇街道环境建设,减少环境伤害。推进政府机关、公共服务、公共交通、社区场所、设施的无障碍改造,新(改、扩)建道路和居住区达到国家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减少儿童意外伤害和老人摔倒致残率。(县住建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健全气象、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监测和预警预报信息发布信息平台建设,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制度,提升灾害预警预报能力,加强社区、医院、学校等人口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及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各项防灾减灾常识和应急演练,提升公民风险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县民政局、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逐步改善康复服务

1.加强康复服务。以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因病致残返贫残疾人为重点,依托专业康复机构、社区、家庭,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功能训练、辅具适配等精准康复服务。加快推进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逐步实现残疾儿童免费矫正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等,将残疾人康复管理和社区康复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清单,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指导、定期随访等服务。到2020年底,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到80以上。2030年实现 “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扶贫局、县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积极开展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积极开展残疾人基本辅具适配,重点开展普及助听器、助视器、假肢、轮椅、拐杖、助行器、坐便椅等残疾人急需的基本辅助器具的个性化适配。主要落实贫困重度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满足贫困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的需求。开展辅助器具租赁和回收再利用等服务。到2020年,使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残疾儿童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率达到80%以上。到2030年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率达到95%以上。(县民政局、县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镇、各部门要将残疾预防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因素致残的预防工作。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统筹组织实施本方案,并对相关部门承担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落实法规政策,加大投入力度。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推动落实母婴保健、疾病防控、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残疾康复等重点领域的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在安排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时适当向残疾预防领域倾斜。

3.完善服务体系,强化人才队伍。以基层为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卫生应急、医疗服务、安全保障和监管、应急救援、环境污染防治、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康复服务等体系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专业服务机构的重要作用,指导社区、家庭做好残疾预防,形成综合性、社会化的残疾预防服务网络。加强医务人员残疾预防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加大残疾预防相关人才培养力度,做好相关专业人员的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快残疾预防领域学科带头人、创新型人才及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加强专业社会工作者、助残志愿者培训,打造适应康复和残疾预防工作需要的人才队伍。

4.加强残疾预防,实施重点监测。加强对残疾预防基础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究,建立统一的残疾报告制度,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残疾预防大数据利用能力,及时掌握残疾发生的特点特征和变化趋势,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对出生缺陷、慢性病、意外伤害、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等重点领域实施动态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5.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预防意识。加强残疾预防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政府部门、医疗卫生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家庭和个人的残疾预防法治观念、责任意识。利用残疾预防日、全国爱耳日、全国爱眼日、世界精神卫生日、世界麻风病日、国际减灾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消防日、全国交通安全日等宣传节点,宣讲残疾预防和精神卫生知识,广泛开展残疾预防、心理健康“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残疾高发地区、领域及怀孕、临产期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高风险职业从业者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工作。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

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省市驻宁各单位。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