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民投诉“宁陕县合兴牧业有限公司生态环保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 zfbmnsxzfxxb/2019-0303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9-05-20 13:34 | 成文日期: | 2019-05-20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字〔2019〕42号 | 公开目录: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宁政办字〔2019〕42号 签发人:胡学军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网民投诉“宁陕县合兴牧业有限公司生态环保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强化)督导组:
接到2018年11月2日国务院“我为大督查提建议”网民留言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如下:
一、信访投诉问题
1.县、乡及有关部门乱批耕地、改变耕地用途、将江口镇江镇村向坪组村民的50多亩耕地批给西安市人赵小兵办养牛场,耕地上大量筹建了水泥工程。
2.养牛场距50多户村民生活区不到50米远,粪便四处流、臭气熏天、苍蝇满屋飞、严重影响村民生活,有可能会出现大规模疾病。
3.我们地处旬河,是南水北调中段水源保护区,大量的粪便流入旬河。
二、调查核实情况
12月5日,宁陕县农水科技局、环保局、江口回族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网民反映的养牛场为宁陕县合兴牧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位于江口回族镇江镇村向坪组210国道东侧,向坪住户主要居住在210国道西侧,东、南、北三方没有住户。该区域虽属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水源涵养区,但并不属于各级划定的饮用水源区。2015年11月11日,该公司在宁陕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登记注册资本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华荣。该公司养牛厂位于限养区内,现有牛舍3栋,草料贮存池1个,120m³沼气池1口,有机肥加工厂房1栋900平方米,有机肥加工设备购置未到位。该养牛场现存栏牛120头,根据《陕西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已达到规模化养殖标准。2016年1月20日,取得宁陕县发改局项目备案批复;2016年3月4日,宁陕县住建局核准其选址意见书;2016年1月18日,宁陕县政府予以土建农用地批复;2016年2月2日,宁陕县环保局予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 要求其养殖产生的污水、粪便经沼气池处理后还田施肥,不外排。现场核查时,该公司厂区东北边和西南方的果树下堆积有牛粪,养牛厂负责人介绍,这些牛粪一部分用于果树施肥,一部分利用蚯蚓降解处理。现场未见养牛厂环境污染,牛舍内虽有异味,但临圈舍的养牛场办公区域无异味。养殖场临河侧无排污口及任何排污设施。
综合以上,网民留言反映的问题中:除养殖场粪便处理不尽规范外,其余反映的非法占地及污水排放污染水源等问题均不属实。
三、信访投诉事项处理情况
2018年10月9日,针对宁陕县合兴牧业有限公司养牛厂粪便处理不规范问题,宁陕县农水科技局向其下达《关于立即对养殖场粪便处理进行规范整改的函》,该公司迅速完成了整改。12月5日,宁陕县农水科技局、环保局、江口回族镇政府、江镇村村委会对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其切实落实养牛厂环境保护措施,规范粪便处理和蚊虫消杀管理,必须对牛粪进行封闭堆积和生物发酵处理,牛尿液必须进入沼气池处理,确保废水零排放,于2019年5月20日前按要求购置完成有机肥加工设备,建成规范的有机肥加工厂。该公司迅速落实整改,于当天对露天堆放的牛粪予以了干草覆盖,随后釆用覆土方式恢复为耕地并耕种。2018年12月6日,调查组将该信访投诉事项办理情况在宁陕县江口回族镇江镇村村委会公示栏公开。并对江镇村向坪组24户群众走访问询,24户群众均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下一步,宁陕县将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合兴牧业有限公司规范管理养牛场,严格粪污无害化处理,督促其尽快完善有机肥加工设施,杜绝污染环境问题发生。有机肥厂房车间已经建成,订购的有机肥加工设备2019年5月底前可到位投入使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