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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8年度城镇基准地价的通知

索引号: zfbmnsxzfxxb/2019-0316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9-08-16 15:23 成文日期: 2019-08-16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发〔2019〕17号 公开目录: 宁政发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废止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规范土地市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完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土地价格的宏观调控作用,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及《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省基准地价制订和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用发〔2017〕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范围内的基准地价成果进行了更新,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查。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本次更新的城镇土地基准地价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县政府2016年5月23日下发的《宁陕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城镇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宁政发〔2016〕9号)自行废止。

附件:1.宁陕县土地级别范围说明表

2.宁陕县基准地价表


宁陕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6日


附件1

 

宁陕县土地级别范围说明表

1 宁陕县中心城区土地级别范围说明表

土地级别

片区名称

范围描述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I

片区一

陕西广电西侧

长安河

宁陕汽车客运站西侧

G210、建设局

片区二

温馨家园、县公路管理局、农贸步行街综合市场、关口街北段

东河

长安河、东河

粮食巷

片区三

东河

三星街、图书文化馆南侧

民政局西侧、城关镇政府

迎宾大道东段北20-35米、县林特局、长安河

II

片区一

东河

城建局北侧、中国人寿保险、畜牧兽医中心

平安桥

长安河

片区二

定级东边界

关池路

温馨家园东侧、新矿市场东侧、县公路管理局东侧、农贸步行街综合市场东侧、关口街北侧、长安河

渔洞河

片区三

定级东边界

渔洞河

长安河

国土资源局北110

片区四

长安河、一级区边界

长安河

定级西边界、民安桥

如意家园北侧

III

宁陕县中心城区内上述两个级别土地以外区域

注:各用途土地级别以《宁陕县城区基准地价图》为准

 

附件2

 

宁陕县基准地价表

1 宁陕县中心城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表(2018年)

土地用途

单位面积地价:元/平方米(万元/亩)

级别

商服用地

住宅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205(80.33)

625(41.67)

375(25)

658(43.87)

412(27.47)

293(19.53)

356(23.73)

254(16.93)

235(15.67)

242(16.13)

使用说明

1、基准地价内涵:估价基准日:20171231日;容积率:商服用地平均容积率为1.5,住宅用地平均容积率为1.2,工矿仓储用地平均容积率为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平均容积率为1.0土地开发程度:商服、住宅、工矿仓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均为五通一平(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场地平整);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为40年,住宅用地为70年,工矿仓储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50年。

2、土地级别:各用途土地级别以《宁陕县城区基准地价图》为准。

3、土地用途分类:工矿仓储用地含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和采矿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含机关团体、新闻出版、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社会福利、文化设施、体育、公用设施、公园与绿地等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和水域水利设施用地基准地价参照工矿仓储用地;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基准地价参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  宁陕县各建制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表(2018年)

名称

土地

用途

单位面积地价   元/平方米(万元/亩)

级别

商服用地

住宅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皇冠镇

190(12.67)

178(11.87)

 

140(9.33)

143(9.53)

135(9.00)

 

131(8.73)

筒车湾镇

178(11.87)

171(11.40)

 

140(9.33)

150(10.00)

140(9.33)

 

131(8.73)

江口回族镇

195(13.00)

183(12.20)

130(8.67)

140(9.33)

148(9.87)

139(9.27)

131(8.73)

龙王镇

148(9.87)

135(9.00)

 

120(8.00)

使用说明

1、基准地价内涵:估价基准日:20171231日;容积率:商服用地平均容积率为1.2,住宅用地平均容积率为1.2,工矿仓储用地平均容积率为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平均容积率为1.0土地开发程度:商服、住宅、工矿仓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均为四通一平(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场地平整);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为40年,住宅用地为70年,工矿仓储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50年。

2、土地级别:各用途土地级别以宁陕县各建制镇基准地价图为准。

3、土地用途分类:工矿仓储用地含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和采矿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含机关团体、新闻出版、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社会福利、文化设施、体育、公用设施、公园与绿地等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水利设施用地、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基准地价参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4、在实际基准地价使用时,未制定城镇基准地价的建制镇可参考相邻乡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其中:广货街镇、金川镇参考江口回族镇基准地价;梅子镇、四亩地镇,参考筒车湾镇基准地价; 新场镇、太山庙镇参考龙王镇基准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