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动公开

    14372条
  • 申请办理中

    0条
  • 依申请数量

    42条
  • 依申请办结数量

    41条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32979
  • 宁陕县财政局

    5352
  •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366
  •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3057
  •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79
  •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358
  • 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1776
  •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674
  •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1431
  • 宁陕县民政局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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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信息

单位全称 宁陕县筒车湾镇
发文文号 办公电话 0915-6961244
更新时间 2019-11-22 15:00 办公地址 宁陕县筒车湾镇政府
单位职能

办公地址:宁陕县筒车湾镇政府

联系电话:0915-6822221

宁陕县筒车湾镇党委书记 郑伦强

宁陕县筒车湾镇镇长 吴亚瑾

宁陕县筒车湾镇人大主席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单位的主要职能:

(一)镇党委履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定、决议,研究提出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意见、建议和决定。

2.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证本区域政权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章程行使职权,发挥村(居)党组织作用,切实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支持、保障和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开展村(居)民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3.领导本区域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4.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5.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改进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提高执政能力和服务能力。

6.承办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镇人民政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的各项职权。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

2.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编制全镇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3.提供区域公共服务。编制区域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资源,为农民提供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农村低保、社会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项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田水利、镇村道路、生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全面加强社会管理。承担区域内的财政、税收、民政、公安、司法、人民武装等管理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推行政务公开;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农村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5.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行政“四办

1、党政综合办公室(电话:0915-6961244)

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工作;负责组织、统战、科协、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和群团等工作;负责人事编制、档案管理、目标考核等工作;协调各项中心工作。

2、人大主席团办公室(电话:0915-6961244)

主要承担镇人大日常工作,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镇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3、经济发展办公室(自然资源所、生态环境所)(电话:0915-6961244)

主要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村(居)民建房规划前置审批;负责村(居)民建房及集体建设用地初审和监管实施,耕地保护,土地矿产动态巡查,地质灾害防治;负责产业发展、扶贫开发、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4、社会治理办公室(电话:0915-6961244)

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反邪教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等工作。

5、市场监管所(电话:0915-6961244)

市场监管所负责办理辖区内由县工商局登记管理的企业的登记初审和年检、换照的审查手续,并对区、县工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管理辖区内的集贸市场,监督集市贸易经济活动;监督检查辖区内经济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调解经济合同纠纷;主要负责辖区商贸流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市场监管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6、财政审计所(电话:0915-6961244)

主要负责镇财政财务工作;负责镇政府年度预决算编制和镇级财源建设;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负责村级财务监管工作;负责各类惠农资金和财政资金审计工作。

二、事业“三站一办一中心

1、农业综合服务站(电话:0915-6961244)

1)主要承担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示范、推广,以及病虫害及疫情的检测、预报、防治和处理。

2)小型水库、堰塘、泵站及农村人畜引水等基础水利实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土保持、水土流失监测及综合防治的技术指导。

3)农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集体资产管理。

4)基层防汛、抗旱、排涝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益性服务职责。

5)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业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农业、畜牧业、农机技术推广服务,负责农业综合技术培训;农田基本建设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社会保障服务站(电话:0915-6961244)

1)主要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社会保障资金和民政资金发放、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养老保险、村财镇代管、下岗失业人员、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等职责。

2)承担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具体服务工作:为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面试洽谈、人事代理、职业指导、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劳务输出管理和服务、职业培训鉴定申请、技能培训与转移;

3)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申报缴费、人员信息变更、资格认定、待遇核发、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承担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农民工权益维护、宣传服务等工作;

(4)承担教育、体育、卫生、计生等工作;承担社区建设、拥军优属、民族宗教、老龄事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民政事务工作。

(5)受理和组织调查有关劳动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举报和投诉,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公共事业服务站(电话:0915-6961244)

承担辖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承担镇、村道路管护;承担的文化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环境卫生、供水供电等公共事业服务工作。

4、便民服务中心(电话:0915-6961244)

负责对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担宣传解释各项政策、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受理、办理和代办各类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开展基层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活动,为全镇群众提供为民服务和便民办事的平台。

5、综合执法办(电话:0915-6961244)

负责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依法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相关行政执法职责,并建立与县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对外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