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动公开

    14407条
  • 申请办理中

    0条
  • 依申请数量

    42条
  • 依申请办结数量

    41条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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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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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82
  •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358
  • 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1779
  •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677
  •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1431
  • 宁陕县民政局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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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信息

单位全称 宁陕县新场镇
发文文号 办公电话 0915-6062200
更新时间 2020-12-11 10:31 办公地址 宁陕县新场镇镇政府
单位职能

办公地址:宁陕县新场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15-6062200

宁陕县新场镇党委书记 汪煜炀

宁陕县新场镇副书记、镇长王昌绪

宁陕县新场镇人大主席 刘  伟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新场镇地处秦岭南麓,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区内气候呈现出温度较低、冬冷夏凉、温凉湿润的特点,(平均气温为11.5℃,≥10℃的活动积温3374.0℃,年降水量922.8毫米,主要集中于每年的7~9月。年无霜期约218天),属于湿润气候类型。全镇总面积348.17平方公里,距宁陕县城75公里,与户县、周至、皇冠、四亩地、筒车湾接壤,西河纵贯南北。境内道路交通条件优越,正在扩建的的新伍道路贯穿全镇并与接壤地相通,陕西省宁西林业局计划建设的镇内防火通道纵贯天华山自热保护区。全镇辖3个行政村,14个村民小组,共有377户1060人,有党员106名,60周岁以上老人210人,在校学生52名,青壮年劳动力614人;辖内耕地总面积5244亩,其中:水田124亩,旱平地1568亩,临时性耕地2108亩,人均占有耕地4.58亩;共有林地93631.5亩,其中集体林46597亩,私营林地34228.8亩,国有林内柴山6835.5亩,其他经营方式林地5970.5亩,人均占有林地81.85亩。

随着全域旅游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全镇围绕绿色、环保、无污染三原则着力打造了高山土蜂蜜、百合、有机蔬菜、高山核桃、高山板栗、生态家禽等绿色产品,不断加强产品推介,深受广大省内外群众好评。

镇内西北部,2002年8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由陕西省宁西林业局蒲河林场转型建立的以保护大熊猫及其栖息地为主的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的省级自然保护区(天华山国家森林公园)面积6954公顷,海拔732~2964米,划分秦岭梁、西河、两河、天华山四大景区,有景点、景物92个。原始森林、冰川遗迹、高山草甸、峡谷溶洞,是天华山国家森林公园景观的主要特色,尤其是明显的气候、森林垂直分布带。该保护区距户县城86公里,距宁陕县城60公里,西成客专通车后更缩短了保护区至西安、成都的距离。

区内森林生态系统结构复杂,生物群落典型,森林覆盖率达91.8%。保护区国有林面积占保护区总面积98.4%,四至明确,林权清楚,无争议,持有宁陕县人民政府颁发的林权证,为保护区开展保护管理工作确立了法律地位。区内有野生植物207科,760属,1819种,可谓是秦岭之最,其中:国家级珍稀濒危、重点保护植物21种,省级重点保护植物14种。主要有红豆杉、秦岭冷杉、大果青扦、太白红杉、连香树、水青树、野大豆、水曲柳、香果树等。保护区种子植物包含了华中、华北、中国-喜马拉雅、中国-日本植物区系成分,充分说明了保护区植物区系的复杂性和过渡性。保护区有野生脊椎动物227种,占陕西省脊椎动物总数的30.72%。其中:哺乳动物54种,鸟类138种,爬行类21种,两栖类8种,鱼类6种。已知昆虫2788种。属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种类37种,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大熊猫、金丝猴、羚牛和林麝等。

保护区东与菜子坪大熊猫走廊带相接,西与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毗邻,北与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连,属秦岭大熊猫分布核心栖息地之一,处于我国大熊猫分布的最东边沿,同时也是秦岭大熊猫东西部种群连接和基因交流的重要廊道,在大熊猫及其栖息地保护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这里海拔高差较大,植被垂直带谱明显。从山脚向山上依次为常绿落叶阔叶林、落叶阔叶林、针阔混交林、针叶林、灌丛和草甸。落叶阔叶林混生有茂盛的巴山木竹,是大熊猫冬、春季的栖息地;亚高山针叶林下混生有大片的箭竹、华桔竹,是大熊猫夏居地;灌丛和草甸主要分布在高海拔地带,是秦岭羚牛的主要活动场所。良好的气候、复杂的地形与生境条件,造就了这里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区内人文景观颇多,历史悠久,源远流长。这里既有文公庙、悬棺、古栈道遗址、古庄园遗址、大王寨、菩萨庙、山神庙等历史古迹,也有红军栈道、红军标语、革命烈士陵园、灵口子战役旧址等近代革命文物,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基地。


宁陕县新场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能
 (一)党委主要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府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宁陕县新场镇人民政府设行政“五办三”,事业“三站一中心”:

 (一)行政“所”

1.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人:袁亚莉  联系电话:0915-6062200

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工作;负责组织、统战、科协、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和群团等工作;负责人事编制、档案管理、目标考核等工作;协调各项中心工作。

2.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负责人:陈子航  联系电话:0915-6062200 

主要承担人大主席团日常事务性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自然资源所、生态环境所)

负责人:杨莎莎  联系电话:0915-6062200 

主要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村(居)民建房规划前置审批;负责村(居)民建房及集体建设用地初审和监管实施,耕地保护,土地矿产动态巡查,地质灾害防治;负责产业发展、扶贫开发、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4.社会治理办公室

负责人:杨卫平  联系电话:0915-6062200 

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反邪教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等工作。

5.综合执法办公室

负责人:王 坤  联系电话:0915-6062200 

主要负责行业监管工作,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并做好机关内设机构与所属执法大队工作的衔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履行监管职责进行制止,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应及时将相关监管材料移交县专业综合执法队伍依法处罚。

6.市场监管所

负责人:刘明倩  联系电话:0915-6062200 

主要负责辖区商贸流通、农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等市场监管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7.财政所

负责人:沈政峰  联系电话:0915-6062200

主要负责镇财政财务工作;负责镇政府年度预算编制和镇级财源建设;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负责村级财务监管工作。

8.审计所

负责人:王  坤  联系电话:0915-6062200

主要负责镇财政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各类惠农资金和财政资金审计工作。

(二)事业“三站一中心

1.农业综合服务站

负责人:巨刚毅  联系电话:0915-6062200

承担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气象服务、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和畜牧兽医监管工作;承担科技、农业、林业、水利综合开发、技术推广、生产经营、土地流转等相关服务工作。

2.社会保障服务站(民政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人:王    联系电话:0915-6062200

承担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福利救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教育、体育、卫生、计生等工作;承担社区建设、拥军优属、民族宗教、老龄事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民政事务工作。

3.公用事业服务站(文化站)

负责人:杨    联系电话:0915-6062200

承担辖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承担镇、村道路管护;承担的文化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环境卫生、供水供电等公共事业服务工作。

4.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人:    联系电话:0915-6062200

承担宣传解释各项政策、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受理、办理和代办各类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 开展基层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活动,为全镇群众提供为民服务和便民办事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