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省市稳投资工作行动方案重点任务的通知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19-0065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9-10-21 15:44 | 成文日期: | 2019-10-21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函〔2019〕56号 | 公开目录: | 宁政办函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稳投资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9〕30号)和《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陕西省稳投资工作行动方案重点任务的通知》(安政办函〔2019〕207号)要求,及时分解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全县投资增速企稳回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分工
(一)用好用实政府投资
1.加大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推进力度,对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的老年养护院、县看守所(拘留所)迁建、县委党校、县城雨污分流等未开工项目,由各项目责任单位负责,11月30日前全部开工建设。(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委党校、县住建局。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前)
2.及时下达各类用于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的2019年度中省财政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局负责,梳理省市已下达专项资金清单,督促各主管部门尽快完善前期手续,确保相关项目11月30日前全面开工。各主管部门要密切跟踪项目进展,切实发挥资金效益。(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前)
3.紧盯国家稳投资政策,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停车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农村饮水安全等项目储备;对于前期已确定的申报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向省市对口部门汇报,全力争取中省补助资金。(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教体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卫健局、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委党校、县供电分公司。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
4.指导相关单位做好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项目储备工作,争取更多债券额度。(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
(二)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进度
1.对8个市级重点项目和75个县级重点项目实行台账管理,对于确实无法开工的,各责任单位按照“总量平衡、退一进一”的原则,在11月1日前完成调整;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紧盯“重中之重”项目,突出问题由县发改局梳理汇总及时提交县政府协调解决,力争更多项目开工。(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
2.宁石高速等重大交通项目按进度完成。(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宁石高速援建办;配合单位:县交通局、城关镇、筒车湾镇。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
(三)盘活存量沉淀资金
1.全面清理2018年及以前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按照省上要求收回未开工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调整用于在建项目。(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项目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1日前)
2.其他用于投资项目建设的财政专项资金,按照省上要求,由投资计划下达部门将往年未开工项目涉及资金按原渠道调整用于急需支持的在建项目。(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2月1日前)
(四)强化各类要素保障
1.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清理存量闲置土地,因企业自身原因未动工开发满1年的,按规定征缴土地闲置费;因企业自身原因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按规定程序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县经贸局,各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
2.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跟进土地预审进度。加快县城棚户区改造、国道345项目用地报批进度,尽快完成用地手续办理。(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
(五)缓解项目融资困难
1.由县财政局负责拟定《宁陕县企业还贷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统筹我县政府性融资担保资源,为产业发展项目提供融资担保。(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金融办、各金融机构。完成时限:2019年12月1日前)
2.由县发改局负责拟定《宁陕县乡村振兴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县财政局负责拟定《宁陕县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奖补管理办法》,经县政府审定后积极向政策性金融机构推荐项目,力促相关项目开工。(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完成时限:2019年12月1日前)
(六)推动停缓建项目
1.由县发改局负责,各项目责任单位配合,对停建缓建项目分类梳理建立台账,分类研究解决方案,逐项落实推进措施。(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
2.对有工程量但未纳统的项目,要确保依法入统、应统尽统。(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统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12月5日前)
(七)做好项目谋划储备
抓紧充实完善县级项目库,为县“十四五”规划提供项目支撑。依托省上建设完善的中省市县四级项目库,储备项目投资额要达到其上一年度完成投资的1.5倍以上。(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前)
(八)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依托在线平台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常态化推介投资项目。(牵头单位:县招商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
(九)提升审批服务水平
1.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现政府投资项目、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分别压缩至120个工作日、90个工作日内。(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
2.建立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申诉“直通车”制度,项目单位可将办理前期手续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直接反映给牵头部门,由其转审批部门限期解决或答复,严防“互为前置”等问题。(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政府督查室。完成时限:2019年10月30日前)
3.加快在线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及审批部门业务系统之间的对接联通,尽快实现投资审批“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
(十)强化稳投资工作机制
1.调整专班工作分工。将原专班调整为稳投资促增长专班和政府债券工作专班,其中稳投资促增长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政府债券专班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统筹推进全县稳投资工作,对全县投资项目进行分类调度,切实做好督促、协调、服务工作。(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2.将项目储备数量、项目开工数量、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中省建设资金争取、招商引资等工作,纳入对县相关部门和各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牵头单位:县考核办。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稳投资工作。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稳投资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按照省市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进一步坚定信心,主动作为,真抓实干,着力破解难点,推动稳投资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见效。
(二)夯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在争取中省项目资金、强化要素保障等方面主动作为,创造性开展工作。各相关部门是稳投资的责任主体,要夯实工作任务,点对点、实打实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工作进展不力的部门,县政府将约谈主要负责人,并纳入差错登记。
(三)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快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要明确专人负责,按照任务进度表(附件),每隔10日将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报县稳投资工作专班办公室;各相关责任(配合)部门每隔10日将推进情况报具体任务牵头部门汇总。第一次报送时间为发文之日起3日内。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