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宁陕县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9-07-12 11:01 【打印本页】

各位贷款学生及家长:

大家好!2019年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将启动,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宁陕县2019年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办时间及地点

1.受理时间: 2019年8月1日—9月30日 (正常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2.受理地点:宁陕县政务服务中心23号窗口(教体局窗口)

咨询电话:0915—8299808  

3.为了避免办理人员过于集中,提高办理效率,减少学生及家长排队时间,在校大学生和大学新生分批办理。具体为:


类别

办理日期

办理批次

续贷学生及在校大学生首贷

81日——815

续贷学生及在校大学生首贷

大学新生

816——930

2019年录取的所有新生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对象及条件

1.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家庭居住地均在本县辖区内;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4.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三、共同借款人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四、贷款额度及用途

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主要用于解决贫困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按年申请,按年发放。

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

全日制研究生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额度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最低不少于1000元,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五、贷款办理流程

1.登录注册。贷款学生自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 ,选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完整填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信息,具体到××县××镇××村××组××号,或者××路××号××小区×号楼×单元×楼×室。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基本通讯方式(含家庭固定电话、共同借款人手机号等)必须填写,学生QQ号(无QQ号者须申请并进行安全保护)必须填入即时通讯,邮箱统一填写QQ邮箱。导出并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表无需到任何部门进行盖章认定。

2.现场受理。续贷学生、已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无需进行贷款资格认定,当场办理,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及未参加贷款资格认定的学生需要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见附件。

3.现场签订合同。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在《借款合同》中签字,严禁由其他人代替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借款合同,首次贷款需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同时到场签订合同,续贷可由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到场签订合同,并在代签处注明代签人。

4.贷款发放。每年11月中下旬,国开行审核后发放贷款到学生“指定账户”,学校通过学生的指定支付宝账户扣取学费、住宿费,贷款如有结余学生可自行提取用作生活开支。

六、提供材料(见附件)

七、有关要求

1. 提交材料时必须按附件《提交材料清单及具体要求》准备,材料不规范,不符合金融手续要求的,不予受理。

2. 借款合同属金融手续,必须亲笔签名,不可代签,首次申贷的学生,签订合同时共同借款人不能到现场签字的,请放弃申请,以免造成不必要开支。续贷学生若共同借款人不识字、不会写字,请勿让其奔波前来,学生本人抽时间回来办理。


宁陕县教育体育科技局学生资助中心

2019年7月10日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doc

2. 2019年贷款所需资料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