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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六字诀”用好谈话函询

作者:史蕾 来源:宁陕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12-17 08:22 【打印本页】

经常性使用谈话函询,使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成为常态,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功效,利用谈话函询在执纪监督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宁陕县纪委监委在工作实践中,要做好“早、严、帮、准、结、思”六字诀,坚持问题导向,不断细化、深化、规范谈话函询工作,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开展要“早”。适时谈话函询“早提醒”,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利用谈话函询发现问题“早纠正”、惩戒问责“早查处”,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对有轻微违纪的党员干部给予相应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程序要“严”。对谈话函询适用标准严把握,对其适用条件、实施过程严把关,对问题线索严甄别,对谈话函询范围严控制,对被谈话函询对象所做说明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以增强谈话函询的严肃性。同时,严格审查函询回复和谈话情况。

疏导要“帮”。做好谈话函询对象心理工作,采取“面对面、一对一、心贴心、实打实”的工作方法,对谈话函询时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分析原因,最大程度消除干部的抵触情绪,帮助干部敞心扉、说情况、解问题。

分析要“准”。结合谈话函询对象的个人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谈话函询提纲和方式。为最大程度减少谈话函询的主观性和随意性,谈话必须做到“言要及物、言要及行”,对被谈话函询对象的消极行为和强调客观因素等错误心理,要求对象作补充说明,增加证明材料等有关资料,并视有关情况转为初核。

办理要“结”。对反映问题是否属实、书面材料能否采信进行集体研判,经常性进行抽查;对经由谈话函询予以了结的反馈程序、反馈方式予以规范,严把“研判关”“审核关”“处理关”。

谈后要“思”。要让被谈话函询对象认真反思存在的不足或问题,做到举一反三,以此为鉴,要求被谈对象在今后的工作规范履职,更加严以律己,真正做到不忘初心、踏实做人、干净做事。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共用谈话函询4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