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索引号: | zfbmssthjjnsfj/2019-0003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19-12-16 08:27 | 成文日期: | 2019-12-16 08:27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行政处罚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或者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 表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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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及期限 |
处罚机关和日期 |
备注 |
1 |
宁市监处字〔2019〕31号 |
宁陕家福乐购物广场销售农药残留超过标准限量蔬菜案 |
宁陕家福乐购物广场 |
连章勇 |
销售农药残留超过标准限量蔬菜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未履行 |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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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宁市监处字〔2019〕25号 |
江小军未取得经营许可从事小餐饮经营案 |
江小军 |
江小军 |
未取得经营许可从事小餐饮经营 |
《陕西省食品小餐饮小作坊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罚款。 |
已履行 |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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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宁市监处字〔2019〕21号 |
宁陕县隆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从事食品生产案 |
宁陕县隆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王天朵 |
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从事食品生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罚款。 |
已履行,期限为15日内 |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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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宁市监处字〔2019〕30号 |
宁陕县梅子卫生院使用不合格中药饮片案 |
宁陕县梅子卫生院 |
张先锋 |
使用不合格中药饮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四十九条;没收违法所得。 |
已履行,期限为15日内 |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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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宁市监当处字〔2019〕药械012501 号 |
董福勇未经许可从事药品零售案 |
董福勇 |
董福勇 |
未经许可从事药品零售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罚款 |
已履行,期限为15日内 |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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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宁市监当处字〔 2019 〕 043006 号 |
党忠跃未采取必备设施从事生鲜肉销售案 |
党忠跃 |
党忠跃 |
未采取必备设施从事生鲜肉销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警告。 |
已履行,期限为15日内 |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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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宁市监当处字〔 2019 〕 04300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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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彪未采取必备设施从事生鲜肉销售案 |
邓彪 |
邓彪 |
未采取必备设施从事生鲜肉销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警告。 |
已履行,期限为15日内 |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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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宁市监当处字〔 2019 〕 043005 号 |
樊必永未采取必备设施从事生鲜肉销售案 |
樊必永 |
樊必永 |
未采取必备设施从事生鲜肉销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警告。 |
已履行,期限为15日内 |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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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宁市监当处字〔 2019 〕 043009 号 |
贺年学未采取必备设施从事生鲜肉销售案 |
贺年学 |
贺年学 |
未采取必备设施从事生鲜肉销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警告。 |
已履行,期限为15日内 |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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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宁市监当处字〔 2019 〕 043007 号 |
江德喜未采取必备设施从事生鲜肉销售案 |
江德喜 |
江德喜 |
未采取必备设施从事生鲜肉销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警告。 |
已履行,期限为15日内 |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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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宁市监当处字〔 2019 〕 043010 号 |
康忠国未采取必备设施从事生鲜肉销售案 |
康忠国 |
康忠国 |
未采取必备设施从事生鲜肉销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警告。 |
已履行,期限为15日内 |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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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宁市监当处字〔 2019 〕 043003 号 |
沈桂友未采取必备设施从事生鲜肉销售案 |
沈桂友 |
沈桂友 |
未采取必备设施从事生鲜肉销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警告。 |
已履行,期限为15日内 |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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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宁市监当处字〔 2019 〕 043004 号 |
吴兴刚未采取必备设施从事生鲜肉销售案 |
吴兴刚 |
吴兴刚 |
未采取必备设施从事生鲜肉销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警告。 |
已履行,期限为15日内 |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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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宁市监当处字〔 2019 〕 043008 号 |
杨荣春未采取必备设施从事生鲜肉销售案 |
杨荣春 |
杨荣春 |
未采取必备设施从事生鲜肉销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警告。 |
已履行,期限为15日内 |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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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宁市监当处字〔 2019 〕 043002 号 |
张德红未采取必备设施从事生鲜肉销售案 |
张德红 |
张德红 |
未采取必备设施从事生鲜肉销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警告。 |
已履行,期限为15日内 |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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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宁市监当处字〔 2019 〕 12040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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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宁陕中学使用不合格消毒餐饮具案 |
宁陕县宁陕中学 |
张胜 |
使用不合格消毒餐饮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警告;罚款。 |
已履行,期限为15日内 |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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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宁市监当处字〔 2019 〕 12040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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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三星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使用不合格消毒餐饮具案 |
宁陕县三星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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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永丽 |
使用不合格消毒餐饮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警告;罚款。 |
已履行,期限为15日内 |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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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宁市监当处字〔 2019 〕 120402 号 |
徐丽使用不合格消毒餐饮具案 |
宁陕县丽丽家常小炒店 |
徐丽 |
使用不合格消毒餐饮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警告;罚款。 |
已履行,期限为15日内 |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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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宁市监当处字〔 2019 〕 120404 号 |
王宜使用不合格消毒餐饮具案 |
宁陕县城关镇顺和家宴餐馆 |
王宜 |
使用不合格消毒餐饮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警告;罚款。 |
已履行,期限为15日内 |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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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宁市监当处字〔 2019 〕 12040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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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斌使用不合格消毒餐饮具案 |
宁陕县城关镇朝天门防空洞干锅店 |
李洪斌 |
使用不合格消毒餐饮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警告;罚款。 |
已履行,期限为15日内 |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