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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飞地经济”产业园区 宁陕大道中央大道市政工程和排洪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索引号: zfbmnsxsjj/2020-0009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19-12-28 16:08 成文日期: 2019-12-28 00:00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宁陕县审计局对宁陕县恒口生态产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的宁陕“飞地经济”产业园区宁陕大道、中央大道市政工程和排洪渠工程进行决算审计。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宁陕“飞地经济”产业园区宁陕大道、中央大道市政工程和排洪渠工程经宁发改字[2015]8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地点为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大同镇,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完成园区征地1000亩,平整土地1000亩;建设中心大道1100米,园区一路768米,园区二路820米;修建围墙3750米;建设标准化厂房60000平方米;安装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电力、通信管道各3500米;路灯320盏;新建绿地10.32万平方米;建设与工程相关的配套设施及附属设施。批准项目估算投资1.8亿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自筹及银行贷款。

1、宁陕“飞地经济”产业园区宁陕大道市政工程由陕西华瑞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设计,陕西建科岩土工程公司进行勘察,委托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招标,西北兴业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监理,陕西阳光蓝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

2、宁陕“飞地经济”产业园区中央大道市政工程由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设计,陕西省地矿局第一工程勘察所进行勘察,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招标,陕西方宇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监理。陕西君诚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承建。

3、宁陕“飞地经济”产业园区排洪渠工程由陕西荣大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委托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招标,陕西宜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实施监理,陕西五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

二、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以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结算审核报告为基础进行的,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工程结算审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共计890,626.64元。

四、审计处理及建议情况

对上述问题,宁陕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建议建设单位按照实际发生量结算造价,对多计工程价款共计890,626.64元予以扣减,在今后应加强工程决算审核,,特别是对工程量的真实性把好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