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失能五保老人托养中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及附属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索引号: | zfbmnsxsjj/2020-0007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审计局 |
公开日期: | 2019-12-25 16:11 | 成文日期: | 2019-12-25 00: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示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宁陕县审计局对宁陕县民政局负责实施的失能五保老人托养中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及附属工程进行决算审计。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失能五保老人托养中心项目经宁发改字[2016]22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地点为宁陕县城关镇老城村;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设置床位100张;估算总投资340万元。流浪未成年救助保护工作中心项目经宁发改字[2016]26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地点为宁陕县城关镇老城村;建筑面积500平方米,设置床位30张,估算总投资180万元。经宁民字[2016]182号文件批示同意,将两个项目合并建设。该项目委托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招标,由陕西华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陕西安康市长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实施监理,陕宁陕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
失能五保老人托养中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附属工程通过竞争性磋商,宁陕福康实业有限公司承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超计划投资755,816.06元
2、多计工程价款164,221.32元。
三、审计处理及建议情况
对上述问题,宁陕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建议建设单位按照经三方签章确认的结算造价,多计工程价款共计164,221.32元予以扣减,严格执行按规定下达政府投资计划金额,不得擅自调整政府投资计划,同时,应加强工程竣工决算审核,对项目概算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应向发改部门申请调整概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