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城区绿化提升工程 (一、二标段)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索引号: | zfbmnsxsjj/2020-0006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审计局 |
公开日期: | 2019-12-25 16:13 | 成文日期: | 2019-12-25 00: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示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宁陕县审计局对宁陕县林业局负责实施的宁陕县城区绿化提升工程(一、二标段)进行决算审计。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宁陕县城区绿化提升工程(一、二标段)依据《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城区绿化提升工程项目建设书的批复》(宁发改字[2017]70号)文件批准建设,地点宁陕县城关镇。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道路绿化3公里,绿化面积15万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林业局自筹。宁陕县财政局(宁财投审[2017]206号)文件评审第一标段最高限价2,147,706.91元,(宁财投审[2017]207号)文件评审第二标段最高限价4,981,505.27元。该工程(一、二标段)委托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招标,由陕西易枫达景观规划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安康市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站实施监理。一标段由宁陕县镜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二标段由石泉县天汉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承建。
2017年11月23日宁陕县林业局以宁林函[2017]145号文件同意安康市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站请求提出的项目变更要求,第一标段总造价2,378,291.18元,第二标段总造价5,454,554.65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404,465.72元。
三、审计处理及建议情况
对上述问题,宁陕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建议建设单位按照经三方签章确认的结算造价,多计工程价款共计404,465.72元予以扣减,在今后应加强项目管理,特别是对工程量的真实性把好关,更好地控制工程建设规模和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