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皇冠镇污水处理站新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索引号: | zfbmnsxsjj/2020-0005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审计局 |
公开日期: | 2019-07-18 16:14 | 成文日期: | 2019-07-18 00: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示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宁陕县审计局对宁陕县皇冠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皇冠镇污水处理站新建工程进行决算审计。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度宁陕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皇冠镇污水处理站新建工程依据《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6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陕环批复〔2016〕48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968.74万元,资金来源为中省专项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该项目位于宁陕县皇冠镇南京坪村,建设内容为管沟开挖、管沟回填、混凝土垫层、浆砌块石、混凝土检查井、砖砌检查井、站区内外道路、钢管铺设、HDPE双壁波纹管铺设、污泥池等。经宁陕县财政局宁财投审〔2017〕19号文件审定该工程最高限价为5,788,460.23元(其中:一标段1,881,703.46元,二标段2,090,356.69元,三标段1,816,400.08元)。该工程委托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招标,由陕西中通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陕西安康市长达监理有限公司宁陕分公司实施监理。陕西五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一标段,陕西怡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二标段,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三标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79,493.59元。
三、审计处理及建议情况
对上述问题,宁陕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建议建设单位按照经三方签章确认的结算造价,对多计工程价款共计79,493.59元予以扣减,在今后应加强工程决算审核,更好地控制工程建设规模和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