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关于刘建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0-0030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0-02-05 15:21 | 成文日期: | 2020-02-03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任字〔2020〕1号 | 公开目录: | 宁政任字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县政府决定:
刘建华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挂职);
挂职时间自2019年12月起,挂职期为2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去。
宁陕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