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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一河一策”方案编制设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索引号: zfbmnsxczj/2020-0017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0-02-24 16:25 成文日期: 2020-02-24 16:25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招标公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宁陕县“一河一策”方案编制设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陕县“一河一策”方案编制设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NZC(F)2020-003

三、采购人名称: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地址:宁陕县城关镇三星路        联系方式:1399253518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陕县政府采购(会议结算)中心

地址:宁陕县城关镇行政小区  联系方式:0915-6822399/682540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对全县汶水河(包括子午河)、蒲河、长安河、池河、旬河五条河流开展河湖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水环境、水生态等基本情况调查,开展河湖健康评估,摸清河湖管理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综合说明现状分析、存在问题、管理保护目标、管理保护任务、管理保护措施、保障措施等,制定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编制一河一策方案。

具体要求:

1、按照水利部《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指南》和《陕西省一河一策方案编制技术大纲》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对宁陕县汶水河(包括子午河)、蒲河、长安河、池河、旬河五条河流分别编制一河一策方案,并通过相关技术审查。

2、设计单位应协助招标人开展设计评审等工作。

3、进度:宁陕县“一河一策”方案编制(送审稿)应在2020年3月底前完成,设计评审后,应在审查会后15天提供“一河一策”方案报批稿。其他详见第七章。

项目用途:河道综合治理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采购项目预算价:25万元。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①“信用中国”网站:须提供“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带水印)并加盖公章;②中国政府采购网: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丙级及以上水利勘察设计资质证书。

4、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本人参加不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八、获取磋商文件要求:

1、获取时间:2020年2月24-26日17:00止。  

2、获取地点: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3、文件资料费:磋商文件资料费200元,发出不退。

九、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3月6日9:30时止(暂定,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解除时间,如到时疫情未正式解除,则延长)。

2、磋商会议时间:2020年3月6日9:30(暂定,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解除时间,如到时疫情未正式解除,则延长磋商会议时间)。

3、磋商会议地点: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招评标室(暂定)。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2、报名时需出具的资质证明材料: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加盖公章);②具有三家以上同类项目建设业绩证明材料;③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明。

3、获取《磋商文件》流程:鉴于今年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按照财政部、财政厅通知精神和疫情防控要求,为了避免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可能,采取以下网上流程(不接受现场获取):

3.1潜在供应商将前款所需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往采购中心钟老师邮箱(邮箱:732669403@qq.com  );

3.2将磋商文件资料费从单位账户汇到宁陕县财政局(账号:2677010104000229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宁陕县支行),转账时请备注:“一河一策”方案编制设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资料费”。

3.3将资料费银行回单扫描件发往钟老师邮箱;

3.4钟老师在确认资质证明材料满足和资料费收到后,将本采购项目《磋商文件》电子版发往潜在供应商邮箱,收件人需回复信息。

4、设计中需要的除“社会经济情况”以外的水文、地质等各类资料,由设计单位自行搜集。

5、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设计单位自行组织。

6、本项目无预付款,设计单位垫资开展设计方案编制工作。一河一策方案通过评审,项目建设资金下达后,按工程进度支付30%设计费用。一河一策方案交付后,支付剩余设计费用。

7、响应文件是否采取现场递交,待磋商会议前3日视疫情而定。

8、对福利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执行省上价格折扣采购政策规定。

9、潜在供应商内部有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谢绝参与。

10、项目联系人:周淼    联系电话:13992535181

11、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宁陕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26770101040008215


附: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申请表


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申请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个人/公司名称)

公 司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磋商文件领取人

联 系 电 话

公 司 邮 箱

获取时间

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

资料费交纳情况

备注

 

 

 


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