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关于2020年第二批稳岗返还资金的公示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0-0091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0-03-16 10:30 | 成文日期: | 2020-03-16 00: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稳岗就业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按照市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关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疫情防控稳定就业岗位有关政策的通知》(安人社办发〔2020〕16号)文件精神。对企业申报,县经办机构审核,拟对第二批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稳岗返还政策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3月16日至3月20日),请广大社会群众予以监督。
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 县人社局 6822191
信函地址: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1106
宁陕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2020年 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