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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安康市森林公安局局长徐晓峰在宁陕县皇冠镇主持野外放飞了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鹰。
3月14日上午,宁陕县森林公安分局接到河堤西街正兴机电店铺赵先生报警电话,称对面行道树上有一只疑似鹰类的受伤动物。接到电话后,分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宁陕县城关森林公安派出所值班民警赶到现场进行救助。
经辨认,这只猛禽为凤头鹰,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因腿部受伤,不能行动。城关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按程序,严格做好隔离、消毒等措施后带回派出所救治。经过城关森林派出所民警与林业干部鲍艾宏半个多月地精心喂养,凤头鹰逐渐恢复健康。县森林公安分局进一步查清事由后,4月1日,在宁陕县皇冠镇野外,徐晓峰和城关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一起放飞了这只凤头鹰。
近年来,随着市、县林业局和各级森林公安机构不断加大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广大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有了很大提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宁陕县森林公安分局坚持防控值班和专项行动两手抓、两不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更好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