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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小饭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0-0152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04-18 12:44 成文日期: 2020-04-17 00:00
发布文号: 宁食安委发〔2020〕3号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和监督检查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食安委各相关单位:

随着人们工作生活节奏的加快,在我县城区、部分重点集镇出现了新的服务业态“小饭桌”。家庭“小饭桌”的出现,缓解了部分家长接送孩子的负担,同时也解决了部分就业问题,受到社会多方欢迎。但由于“小饭桌”一般依托家庭厨房、客厅场所设立,在居民家中给学生提供餐饮、午休、作业辅导等服务,大多家庭作坊式经营、其场所餐饮条件、卫生条件、从业者素质参差不齐、没有办理相关证照,缺乏有效监管,也给学生的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和校外教育带来了潜在的隐患。目前,全县学校全面开学复课在即,按照3月27日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县食安委决定对全县小饭桌开展全面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要督促学校在开学一周内,对在校外“小饭桌”就餐的学生进行摸底,建立台账(附后),上报县教育局、并抄送所在镇的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

二、分工协作、消除隐患各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操作规范》等有关规定,负责对本辖区“小饭桌”的日常管理。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加大投入,办好学校食堂,引导学生在校内就餐。对在“小饭桌”就餐的学生健全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对全县托餐场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落实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小饭桌”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小饭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强化各类传染病的防控,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参与“小饭桌”的应急处置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小饭桌”场地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和取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行为。

三、开展督查、落实责任小饭桌的食品安全也是校园周边安全问题的重要方面,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县食安委将成立联合督查组,抽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对各镇人民政府、县食安委各相关单位承担的任务落实情况及重点区域、社会反映问题较多的小饭桌开展督查。对工作不落实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追责。


宁陕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