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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方案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0-0154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04-19 15:14 成文日期: 2020-04-14 00:00
发布文号: 宁创字〔2020〕3号 公开目录: 城乡建设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宁陕县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

关于印发《宁陕县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城关镇人民政府,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

现将《宁陕县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陕县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

2020年4月14日



宁陕县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康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持续稳定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推进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干净整洁的城乡环境,迎接我市国卫国森周期复审,巩固我县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总体部署,围绕“五城联创、三级同创”年度目标和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坚持“县镇一体、部门协作、全面治理、全民参与”原则,按照“标准引领、问题导向、注重实效、标本兼治”要求,扎实开展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城市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保障广大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时间和范围2020年4月15日至5月15日,以城区为重点,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市容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

三、整治任务及分工

(一)整治城乡环境。

1.坚持“五位一体”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加大主次干道机械化作业范围和频次,聚焦车站、公路沿线、农贸市场、背街小巷、河道沟渠、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待建空地、园林绿地、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环境卫生突出问题,加大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以及渣土车的规范管理及整治,加强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农村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垃圾污染、“三堆六乱”排查整治,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做好公厕保洁。强化垃圾收集运行管理,切实做到定时定点密闭收集,日产日清,及时消除明暴垃圾和乱堆乱倒,加强县城公厕、垃圾箱桶、河堤栏杆等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和擦洗保洁,确保环境优美、设施完好。加强县城垃圾堆放点环境卫生、病媒防制监督管理。(城关镇人民政府、住建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

2.整治“五小行业”环境卫生,健全卫生管理和病媒生物防制制度,完善“三防”设施,综合整治、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秩序,建立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划行规市、分区销售,确保市场干净卫生。做好河道环境卫生整治,严打河道乱堆、乱挖,取缔河道种地现象。(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

3.整治城区汽车修理企业和门店,规范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及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消除城区210国道沿线露天堆放废旧轮胎,确保环境整洁,病媒生物密度达标。(交通局负责)

(二)整治单位卫生。

严格落实病媒生物防制单位负责制和“门前四包”责任,做好本单位、本部门“三区”(四自一包责任区、市容市貌监管区、爱国卫生活动区)和家属院环境卫生,结合第3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坚持开展周五卫生活动区大清扫活动,大力开展单位内外部环境卫生大清扫、大清洗、大整治,强化单位办公区、食堂、厕所、家属区等重点部位卫生管理,加大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和公共区域消毒消杀,按照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到科学除害,避免疾病传播。坚持“社区吹哨、部门报到”的要求,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开展义务劳动,强化老旧小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泼乱倒等“十乱”治理,确保区域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各单位及城关镇负责,卫健局负责做好各单位环境卫生及“三区”检查评比通报)

(三)整治交通秩序。

1.强化交通秩序巡逻管控,严管重处机动车辆乱停乱放、超速超载、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欺客宰客行为,加大“车让人、人守规”专项治理和志愿者服务,加强摩托车、电瓶车、三轮车定点停放监管和执法纠违,强化公共营运车辆服务质量监督,教育引导公交车、出租车司乘人员文明运营,规范交通行为,改善出行环境。(文明办、公安局、交通局、交警大队负责)

2.加强犬只、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维护综合整治活动正常开展,整治非法野广告,维护综合整治的良好秩序。(公安局负责)

(四)整治市容秩序。

1.坚持“主次干道禁止、背街小巷规范”的原则,强化便民市场和流动摊点“三限”管理,依法取缔出店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加强街巷路口等易反弹部位流动摊点和早夜市违规经营行为,加强门头牌匾和户外广告设置监督监管,清理建筑立面及公共设施随意悬挂的布幔、横幅和“牛皮癣”、“野广告”,清除违规设置的灯箱招牌,做到门头广告规范、建筑立面整洁。(住建局(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

2.严查公园广场、农贸市场、校园周边等部位流动摊点和早夜市违规经营行为,做好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市场监管局、教体局、文广旅游局、住建局(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县创建办、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对活动及时宣传,检查进度、考核排名。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做好市容环境卫生大整治既是全面实现“五城联创”年度目标的现实需要,更是切断疫情传播途径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具体实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精心组织,严格要求,迅速掀起整治行动高潮。

(二)落实责任。城关镇、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谁的职能谁负责、谁的任务谁落实”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加强统筹协调,制定行动计划,明确整治措施,要将具体任务细化分解到科室、到人员,加强考核督办和跟踪检查,确保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整治行动有序推进。要坚持“县镇一体、长效管理”原则,建立有利于工作开展的运行机制,主动承担,通力协作,共同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三)加强宣传。城关镇、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大整治行动宣传力度,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高压震慑态势;要坚持全民参与,广泛发动群众,引导群众积极投身整治行动;要利用创建专栏、微信微博等宣传平台,普及疾病防控要点和整治行动要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工作合力,共建共享美好城乡环境。(四)严格督查。县创建办已将本次整治行动纳入各单位城市创建工作季度和年度目标考核重点内容,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督导检查工作,组建专项检查组,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不间断巡查和抽查检查,对整治不力、行动迟缓、任务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并按程序报送有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请城关镇和县直相关单位于5月17日前将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及印证资料附图片报县创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