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0-0160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0-04-16 17:38 | 成文日期: | 2020-04-10 00:00 |
发布文号: | 宁办发〔2020〕2号 | 公开目录: | 教育服务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及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整体提高我县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42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教督〔2019〕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依法实施、保障公平、注重质量、社会认可”原则,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长效机制,着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不断促进教育公平。
二、总体目标到2022年,全县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等四个方面和各项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全部达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验收要求,并顺利通过省级评估和国家认定。
三、重点任务
(一)均衡教育资源配置,逐步消除大班额问题。以推进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努力做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加强教学点建设,确保50人以下(不含50人)的教学点条件保障、教师配置、教育信息化和教育教学等方面指标全部达到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标准。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严格控制因择校产生的大班额,确保大班额及超大班额零增量。加快城区PPP项目和江口片区学校资源整合项目建设,力争2020年底前完成宁陕县第二小学建设,2021年底前完成江口中学迁址重建,江口小学搬迁。到2021年,全县初中、小学最大班额分别控制在50人、45人以内,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不超过2500人。
(二)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提高办学条件均衡水平。统筹财政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积极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新建或改扩建学校一律按照办学标准设计建设。现有学校逐一建立台账,按照“一校一案、一校一策”,加强薄弱项目整改,确保校校达标。在城镇建设改造时统筹优先解决学校生均占地面积不达标的问题。按照国家标准,为学校配齐多媒体教室、音美教室和体育运动场。同时,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配齐符合条件装备标准要求的实验教学设施设备,小学、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三)推进校园数字化建设,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加强数字校园网建设,全力完成“三通两平台”升级改造建设工程,确保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加快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基本实现所有教室及功能室有宽带网络接入和“班班通”设备;全面推进“优质资源班班通”,加强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组织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提升全体教师应用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能力和水平,重点提升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水平,为农村中小学提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高效推送渠道和教育技术应用培训服务;大力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化,基本形成与备、教、批、辅、改、考、研、学需求相适应的信息化支撑服务体系。以“名师工作室”等形式组织特级教师、教学名师与一定数量的教师结成网络研修共同体,提升广大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推动形成“课堂用、经常用、普遍用”的信息化教学新常态。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力量均衡配置。严把教师从教资格关,实行定期注册制度,确保专任教师100%持证上岗,并做到岗证一致。按照“师生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统筹考虑城镇化、全面二孩政策等因素带来的新变化,核定学校教职工编制总量。在编制总量内,严禁“有编不补”、长期聘用编外教师行为。进一步加大新教师招聘力度,实施农村紧缺教师配备计划,重点补充紧缺学段或学科所需的教师,改善教师队伍结构。为全县所有初中、小学按照每百名学生0.9人以上配备体育、艺术(音乐、美术)专任教师,确保所有学校体育、艺术专业教师数量达到规定标准,县内所有中小学开齐开足各类课程。按照《宁陕县城乡教师定期支教交流实施意见》《中小学教师五年一轮培训规划》要求,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教师每学年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加强各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数均达到1人以上。认真组织实施“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县培计划”,加强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使教师培训学时5年360学时以上,所有学校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培训经费。推动校长专业化建设
(五)落实政府保障政策,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发展。实现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不足100名学生农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对特殊教育学生实施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服务,并按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标准拨付特殊教育经费,保障特殊教育工作有效开展。落实教师工资待遇,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水平。健全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在核定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农村教师工作补助政策。推进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指标向乡村学校倾斜。
(六)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加强课程体系建设,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开全开足音体美及社会综合实践课程。大力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改革教与学的方式、课堂教学组织形式,构建“高效课堂”模式。充分发挥名师及名师工作室的引领、辐射作用,推进一批有前瞻性的教学改革项目,推出一批优课,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确保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监测学科学业水平均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间差异率低于0.15。同时,大力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切实减轻学生课外负担,坚决杜绝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组织学生有偿补习等违规行为,重点解决“超标、超前、超量”问题,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明确家长责任,切实改变“学校减负、家庭增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
(七)全面加强学校管理,努力提升办学水平。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长效机制,适时开展学校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充分发挥公安、卫健、教育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安全防控工作,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加强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培养学生应急逃生技能,依法处置各种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健全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监控机制、劝返机制及帮扶机制,确保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坚持立德树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促进教育内涵发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诚信教育、网络道德教育。拓展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把研学旅行纳入教育教学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自然、历史、地理、科技、人文等多种类型的研学旅行活动。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坚持魂形兼备原则,挖掘地域特色优势,打造优秀校园文化品牌,发挥“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作用。坚持依法治校,建立健全学校章程,推进现代化学校制度建设。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0年6月底前)。对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认真开展自查调研,建立问题台账;制定印发《宁陕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动员会,部署创建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多渠道宣传创建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实施阶段(2020年7月至2021年12月)。对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围绕优质均衡中的资源配置、政府保障、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创建项目管理制度和工作台账,根据学校实际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加强指导督促,适时召开现场会、推进会,确保评估验收达标;组织对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状况进行自查自评,自评结果达到省级评估标准后,填写《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申报表》,按程序要求申请市政府督导复核。
(三)申报迎评(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根据市级复核意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确保通过省督导评估和国家审核认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重要任务,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推进计划和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年度。要聚焦突出问题,明确工作措施,实施重点攻关,真正做到义务教育发展规划优先、投入优先、资源配置优先。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深入一线,跟踪掌握进度,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和实际困难。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教体科技局负责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统筹与调度,指导各学校制定推进方案,做到一校一案,落实推进责任,定期分析创建工作差距和问题,研究对策,协调抓好整改落实;县财政局负责建立健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要求,规范和完善教育经费转移支付制度,为统筹城乡和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财力保障,落实好教师工资等待遇,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县发改局负责将推进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列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建立各类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的机制;县委编办负责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建立稳定、科学、合理的教师补充招聘机制;县人社局负责协同县教体科技局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教师队伍建设相关政策,在教师补充、职称评定、福利待遇等方面对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给予倾斜;县民政局、县残联负责做好留守儿童及残疾儿童的关爱及教育工作;县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负责研究落实相关政策,在学校规划、用地划拨和建设费用减免等方面给予支持;各镇负责协助做好辖区内中小学建设工作,按照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要求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提高教育普及程度。
(三)强化宣传引导。广泛深入宣传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战略意义,引导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教育发展。大力宣传广大教师扎根基层、教书育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县委、县政府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成效,着力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认可基础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强化监督检查。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督导情况及时通报,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区域内出现达不到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截留或挪用义务教育经费、不及时补充缺编教师、不按规定建立实施教师交流机制和举办重点校、重点班等问题,将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