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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企业退休人员2020年养老待遇再提高

作者:邓本杰 来源:宁陕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2020-07-10 17:39 【打印本页】

近日,宁陕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对我县参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进行全面调整,调整及补发金额将于7月15日前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此次待遇调整继续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进行。一是主要针对2019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定额增加57元。二是对缴费年和视同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过15年的年限每人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同时按照2019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调整后不足1元的补足1元。三是针对退休时间早、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进一步加大倾斜力度,对2019年年底年满80周岁以上职工,每人每月增加30元;75至79周岁职工,每人每月增加20元;70至74周岁职工,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本次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是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6次上调,惠及全县2461名企业退休人员,最高增加255,最低增加98元,人均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51.68元,调整后人均月基本养老金可达2628元。

此次待遇调整后,全县月养老金发放由608万元增加到645万元,月增发养老金37.33万元,预计全年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将突破9000万元(含各项补贴和取暖费等)。

此次待遇调整可通过手机下载“陕西养老保险”APP进行查询。

宁陕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915-6822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