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医学检验工作人员的公告
索引号: | xsqsydwnsxyy/2020-0005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医院 |
公开日期: | 2020-07-16 09:14 | 成文日期: | 2020-07-15 16:45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考试录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因工作需要,宁陕县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检验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1.医学检验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1名;
2.医学检验专业,全日制大专学历1名。
二、报名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2.医学检验专业,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
3.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16至7月22日
3.报名地点:宁陕县医院医务科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915--6823452
四、报名所需证件
1.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简历、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2张。
2.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简历,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2张。
五、招聘程序
1.医务科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2.考试分为笔试、实践操作和面试三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实践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2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持有资格证者优先),拟录取人员通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安排试用;
3.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院科两级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间如发生差错事故、重大投诉或不服从分配、不能胜任工作者将不予录用。
六、待遇
1.试用期月工资1500元,试用未满1个月终止试用者不发放工资;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者,享受医院同类人员相关待遇;
3.未尽事宜按医院人员聘用相关规定执行。
一、岗位要求
1.医学检验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1名;
2.医学检验专业,全日制大专学历1名。
二、报名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2.医学检验专业,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
3.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16至7月22日
3.报名地点:宁陕县医院医务科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915--6823452
四、报名所需证件
1.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简历、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2张。
2.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简历,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2张。
五、招聘程序
1.医务科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2.考试分为笔试、实践操作和面试三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实践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2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持有资格证者优先),拟录取人员通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安排试用;
3.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院科两级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间如发生差错事故、重大投诉或不服从分配、不能胜任工作者将不予录用。
六、待遇
1.试用期月工资1500元,试用未满1个月终止试用者不发放工资;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者,享受医院同类人员相关待遇;
3.未尽事宜按医院人员聘用相关规定执行。
宁陕县医院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