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网等级保护系统及云桌面终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索引号: | zfbmnsxczj/2020-0204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0-08-13 17:56 | 成文日期: | 2020-08-13 17:56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县检察院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宁陕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网等级保护系统及云桌面终端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陕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网等级保护系统及云桌面终端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NZC(H)2020-18
三、采购人名称:宁陕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宁陕县城关镇滨河路5号联系方式:1366915783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宁陕县城关镇行政小区联系方式:0915-6822399/682540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建设工作网等级保护系统,包含隔离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日志审计系统、运维安全管理系统、漏洞扫描系统、等级保护系统测评等内容。
2、建设云桌面终端系统,包含云服务器、云桌面软件、云终端等内容。
项目具体要求及参数配置详见第七章。
项目用途: 网络建设 项目性质:中省转移支付专项资金
六、采购项目预算价:120万元。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信用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日:①“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带水印)并加盖公章;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3、良好的商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不良记录。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除外,但须出示法人身份证原件)。
八、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8月13日—8月19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3、文件资料费:磋商文件资料费500元,发出不退。
九、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8月26日14:00时止;
2、磋商会议时间:2020年8月26日14:00时;
3、磋商会议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5开标室)。
十、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还未结束,按照财政部、财政厅通知精神和疫情防控要求,为了避免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可能,建议外地供应商采取以下网上流程:
1、获取《磋商文件》时需出具的资质证明材料: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加盖公章);②社保证明;③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和社保证明。
2、将文件资料费从单位账户汇到宁陕县财政局(户名:宁陕县财政局,账号:2677010104000229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宁陕县支行)转账时请备注“宁陕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网等级保护系统及云桌面终端建设项目资料费”。
3、报名登记表以公告附件形式发出,供应商填写后将报名表电子版、前款所有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资料费缴纳回单扫描件整理打包后发往采购中心钟老师邮箱(邮箱:732669403@qq.com );
4、钟老师在确认以上资料收到且符合报名要求后,将本采购项目《磋商文件》电子版发往潜在供应商邮箱,收件人需回复是否收到。
十一、供货地点:宁陕县人民检察院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中小企业、福利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保标识产品均执行国家规定报价折扣6%的政府采购政策。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潜在供应商内部有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
宁陕县政府采购(会议结算)中心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