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回族镇江河村卫生室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索引号: | zfbmnsxczj/2020-0216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0-09-14 15:27 | 成文日期: | 2020-09-14 15:27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江口回族镇人民政府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江口回族镇江河村卫生室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江口回族镇江河村卫生室改造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NZC(G)2020-24
三、采购人名称:宁陕县江口回族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陕县江口回族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3992501919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宁陕县城关镇行政小区 联系方式:0915-6822399/682540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拆除旧房屋顶,加盖圈梁、现浇屋面,新作机瓦屋面;室内外土建工程改造、水电工程改造;室内治疗室、药房隔断,装修工程;后院地面硬化、厕所改造、新修化粪池;前院坝地面硬化、透视围墙等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第七章。
项目用途:房屋改造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六、采购项目预算:30万元。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
2、信用方面:①“信用中国”网站:提供“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带水印)并加盖公章。②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工程质量、安全、失信、拖欠民工工资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4、工程建设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本人参加不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八、获取磋商文件说明:
1、获取时间:2020年9月14—18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3、文件资料费:磋商文件资料费人民币200元,发出不退;
九、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9月24日9:00时止;
2、磋商会议时间:2020年9月24日9:00;
3、磋商会议地点: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三楼会议室
十、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没有解除,按照财政部、财政厅通知精神和疫情防控要求,为了避免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可能,对本县外的供应商采取以下网上流程(本地供应商可现场获取):
10.1获取《磋商文件》时需出具的资质证明材料: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加盖公章);②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明。
10.2报名登记表以附件形式发出,供应商填写后将报名表电子版及前款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整理打包后发往采购中心李老师邮箱(邮箱:1074546187@qq.com )。
10.3将磋商文件资料费从单位账户汇到宁陕县财政局(账号:2677010104000229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宁陕县支行)转账时请备注:江口回族镇江河村卫生室改造工程磋商文件资料费,转账后请将资料费银行回单扫描件发往李老师邮箱。
10.4李老师在确认以上资质证明材料合格,报名表和资料费收到后,将本采购项目《磋商文件》电子版发往潜在供应商邮箱,收件人需回复信息。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11.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中小企业、福利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保标识产品均执行国家规定报价折扣6%的政府采购政策。
1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4潜在供应商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或者公司内部有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谢绝参与(宁办发【2017】23号之19条)。
11.5项目实施场地点:江口回族镇江河村
项目联系人:吕冬妮 联系电话:13700255786
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