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5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来源: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0-10-28 11:32


类别:B
宁农水函〔2020〕118号           签发人:张志清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5号建议的复函

李长滨代表:
    您提出关于发挥资源优势依靠产业脱贫的建议收悉,现就您的提案建议及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8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指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要发展和依靠因地因势形成产业,是防止农村群众出现返贫的有力支撑。宁陕地处秦岭中段南麓,是国家首批扶贫开发重点县、秦巴山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中央办公厅定点扶贫县,县域面积3678平方公里,总人口7.4万,贫困群众占比34%,农民脱贫致富、财政增收始终是历届县委、县政府苦苦探索的难题。近年来,我县立足资源优势,紧盯产业发展需求,围绕脱贫致富,挖掘发展潜力,不断深化农业结构改革,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取得巨大成就,实现了全县脱贫摘帽。
    一是县委、县政府立足资源优势,深入基层调研,把“果、菌、药、畜”确立为我县四大主导产业,因势利导,顺势而为,强化措施,重点扶持,大力提升核桃、板栗、食用菌三个传统产业,大力发展天麻、魔芋、中药材三个特色种植产业,做优做强中蜂、林麝、梅花鹿三个特色养殖产业。产业规模逐年扩大,经济效益不断提高,中药材、食用菌、中蜂等已成为名副其实的脱贫产业,并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二是县产业办印发了《关于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作用的通知》宁产脱办发〔2020〕10号,进一步落实带贫主体履约责任的监督约束措施,引导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以劳务合作、资源流转、反包倒租、产品回收、入股分红等方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把产业脱贫户嵌入到产业链的不同环节之中,确保贫困群众稳定持续受益。目前,全县共有带贫主体152个,带动全县6300户贫困群众受益。各类新型经营主体采取流转资源、入股分红、订单回收、劳务合作等方式上半年分红60余万元。
    三是我县深刻吸取“大棚房”清理教训,及早制定产业规划,严格遵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支持设施农用地健康发展有关政策,近年来对地方资源和生态有影响的产业坚决进行清理或转产,确保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推进。
    四是制定了《宁陕县产业脱贫奖补办法》、《宁陕县农业产业振兴“十百千”工程实施方案》等政策,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产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以贫困村、移民搬迁社区为重点,围绕四大主导产业建设发展各类农业园区。几年来为各类带贫主体扶持项目资金、奖补资金、产业基金共计3337.97万元,安排“十百千”农业园区建设资金9690.79万元,累计投资1.3029亿元用于主体培育和现代农业发展。
    五是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合作社积极申报“三品一标”产品,打造“食用菌、蜂蜜、生态黑猪、有机大米、绿色干果、道地药材”知名品牌,抓好农业企业、示范基地推行标准化生产和产品溯源体系建设。加大“宁陕山珍”公用品牌建设,提高全县农产品知名度和竞争力。对新型经营主体当年生产的产品获得富硒农产品认证的,奖补1万元;获得绿色农产品认证的奖补5万元;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奖补10万元;获得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的,奖补10万元;首次获得SC认证企业,奖补10万元。新型经营主体当年获得市级政府部门认定名牌农产品的,每个将不以万元;获得省级政府部门认定名牌农产品的,每个奖补3万元;获得国家部委认定名牌农产品的,每个品牌奖补5万元。
     六是充分发挥运用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成果,继续按照“开拓市场做大销售、倒逼促生产提品质”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北京、金坛、胶州、西安、安康农副产品直营总店效能,稳定已经在全国设立的“宁陕消费扶贫绿色农产品专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展示展销活动,扩大农产品网上交易。精心组织特色农产品“三年百市百店千点”送健康推介活动,与碧桂园、永辉等企业开展深度合作,进一步开拓市场,以销促产,形成稳定的销售市场和流通渠道。拓展产品的销售市场,最大限度的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发挥资源优势依靠产业脱贫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0年10月21日


联系人:丁仕刚        联系电话:15909157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