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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C
宁住建函字(2020)第323号 签发人:高 山
何承波代表:您提出“关于对江口集镇实施棚户区改造和修建廉租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向市局、省住建厅进行了汇报,2015年已经停止公(廉)租房的项目申报工作,城镇棚户区改造申报工作也不再安排,以后我局将加大同上级主管部门的衔接力度,尽力为城镇建设争取符合支持方向的项目。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多提宝贵意见。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0年9月3日
联系人:武晓峰 联系电话:13913157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