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34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住建局 来源: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0-11-09 14:57

类别:B

宁住建函字(2020)第327号                   签发人:高  山

吕宣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县外蔬菜水果贩运客商提供良好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城现有综合农贸市场1个(兴宁农贸市场),果蔬店20余个、超市6个,我局在步行街开放临时过渡市场4个,体育场附近开放临时过渡市场1个,方便群众蔬菜水果售卖和购买,能够满足群众生活需求。由于我县地理条件原因和人居分布环境限制,在县城南北分别设立两个临时蔬菜水果销售点,存在一定的困难,我局将在城区规划时,因地制宜,在人口密集区,建设大型蔬菜水果市场,更好的服务群众。

在市容市貌管理上,我局工作人员始终秉承“721”(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工作法,不分县外、县内人员,尽其所能的为其提供帮助,从未对蔬菜水果商贩收取过任何费用。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0年9月25日 

联系人:辛长生        联系电话:0915-6825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