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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受污染耕地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0-0053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10-20 15:43 成文日期: 2020-10-17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20〕51号 公开目录: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陕县受污染耕地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7日


宁陕县受污染耕地防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安康市受污染耕地防治工作方案》《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快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宁陕县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宁陕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从2020年10月10日起将全县耕地面积划分三类,进行安全保护和分类管控治理。中轻度及重度污染耕地面积分布详见附件。

1.优先保护88108.1亩无污染耕地,从严管控,确保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

2.安全利用1743.5亩中轻度污染耕地,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治理修复面积92%以上。

3.严格管控42.0亩重度污染耕地,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治理面积100%。

二、治理修复措施

(一)中轻度受污染耕地治理措施

1.严控污染源,管控新的污染排放、杜绝污染物的扩散、避免耕地污染的加剧。对于已经产生重金属污染的工矿企业,以环保部门为主、多家单位联动,依据国家环境保护的法规条例,对重金属污染产生的源头企业,进行严格管控及治理。根据周边污染源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防御措施,避免已有重金属污染的进一步扩散。

2.推广种植食用安全性高的农作物新品种,实现耕地的安全利用。加强粮食安全农业科技的应用,通过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农科院等农业科研单位合作,优先选择出适合我县种植的,且重金属积累低的作物品种,如:金龙占水稻品种、广甜3号玉米、沈农10号大豆、花培8号小麦、‘QS816’甘薯等农作物,可在安全利用类耕地,进行试验种植并推广应用。

3.利用石灰改良技术降低土壤中镉的生物有效性。对于镉污染的土壤,主要根据土壤pH和质地,结合地块单元的地形位置等信息进行土壤改良。施用石灰能提高土壤的pH 值,降低土壤中Cd 的生物有效性;钙镁磷肥能提高土壤的pH 值,钝化土壤中重金属元素,降低其有效性,进而限制植物对重金属的吸收和富集。

4.推广应用重金属阻控技术,提高耕地的安全性。重金属阻控技术具体方法包括:(1)生物炭钝化技术,利用作物秸秆、动物粪便及农业林业废弃树木制备生物炭,均可显著对Cu、Pb、Ag、Al、Zn、Cd等重金属进行吸附,同时对提高土壤pH、改善土壤理化特性和降低土壤酶化程度效果明显。(2)化学钝化修复技术,常用的钝化剂包括生物炭材料、硅肥、粘土矿物等,其中有机物料不仅可以改良土壤,提供植物养分,还是土壤重金属吸附剂、络合剂。

(二)重度受污染耕地治理措施。综合《中轻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推荐技术名录(2019版)》中的建议和市局农技中心的技术指导,对严格管控类耕地进行植树造林修复治理。

三、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为确保全县受污染耕地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县政府成立宁陕县受污染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鲁晓旭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负责人为副组长,县林业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宁东林业局和相关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农水局,副局长欧树德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受污染耕地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工作。各单位职责如下:

(一)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配合,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性基本农田或永久性基本农田整备区,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用途。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地区,推动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确保其面积不减,质量不下降。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周围潜在的污染源进行监管、整治,严格控制潜在的污染源进一步扩散,消除土壤污染潜在的可能性。密切关注优先保护类周边已污染耕地的治理和管控情况,如果污染扩散至优先保护类耕地,需及时报告登记。

(二)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完成耕地质量类别划分和《受污染耕地治理技术方案》的制定,加强与省、市和相关部门衔接,并按照审定后的《受污染耕地治理技术方案》,实施治理工程。

(三)县林业局负责对需要采取植树造林措施的区域,完成《植树造林规划设计》,对种植成本、补偿标准、种植技术提出指导意见,在种植管理中加强技术指导。联系宁东林业局做好管辖区内的重度污染耕地退耕还林治理工作。

(四)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负责,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配合加强环境督查,督促土地承包方切实履行土壤保护责任,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宣传,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化肥等掠夺式生产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

(五)各镇为本辖区受污染耕地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政策解释、补偿兑付、农户矛盾调处等工作,配合各部门组织实施治理工程。

(六)县财政局负责审核受污染耕地治理费用,在资金方面予以支持保障。

(七)受污染耕地治理工作完成后,由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牵头,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县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宁东林业局、有相应技术资质的第三方等相关部门对治理成效进行统一评估验收。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 统筹兼顾,强化协调联动。在耕地污染治理工作中,各单位要协同配合,按照县耕地污染治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开展工作,通过资源共享、污染共治、管理共抓,按时完成耕地治理既定的目标任务。

(二)完善机制,严格考核评估。由县耕地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耕地污染治理台账,细化治理技术措施到每一个地块,明确各单位在受污染耕地治理工作中的任务和完成时限,分类管理、销号推进。因工作拖拉和被动应付造成治理工作滞后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约谈问责相关责任人。

(三)广泛宣传,营造治理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形成广大群众支持耕地污染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宁陕县中轻度及重度污染耕地面积分布表


附件

 

 

宁陕县中轻度及重度污染耕地面积分布表

 

1  宁陕县中轻度污染耕地各镇分布表

乡镇

行政村

耕地面积(亩)

城关镇

宁东国有林

10.0

青龙娅村

321.5

月河坪村

24.0

江口回族镇

沙坪村

22.8

新铺村

11.2

竹山村

10.7

梅子镇

南昌村

271.2

太山庙镇

太山村

340.3

油坊村

732.0

合计

1743.5

 

2  宁陕县重度污染耕地分布表

乡镇

行政村

耕地面积(亩)

城关镇

宁东国有林

7.0

月河坪村

35.0

合计

42.0